淮南师范学院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细则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10


校教学〔2024〕17号


为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 号)《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淮南师范学院加快一流本科建设实施方案》(校教学〔2020〕7 号)《淮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校政 〔2022〕9 号)《淮南师范学院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校教学〔2023〕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建设原则

第一条 坚持育人导向。围绕国家、地方区域发展需求,以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在课程思政改革、社会实践开展、思政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特色做法,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条 注重内涵建设。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育人理念,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效果显著。以师范专业认证、长三角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抓手,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标有机衔接、逐级落实,整合学科专业资源,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第三条 突出示范引领。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引领带动相关专业建设发展,在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置、质量保障体系优化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四条 通过2-3 年的建设,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通过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评审验收,达到“专业定位明确、专业管理规范、改革成效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一流”的一流本科专业要求。

第五条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人才培养特色鲜明,与国内、省内其他学校同类专业相比具有一定优势与特色。

第三章  建设任务

第六条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清晰。符合学校办学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凸显专业特色优势;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参与;明确专业定位和学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能力及专业成就。

(二)毕业要求明确。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能够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定期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用于持续改进。毕业要求描述准确,支撑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指标点分解科学合理、可衡量,清晰反映毕业要求内涵。

(三)课程体系科学坚持学生中心,强化课程体系整体设计,体现个性化人才培养,并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建有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能够吸纳多方意见,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用于课程体系修订。培养方案设置的所有课程都制定了课程教学大纲,大纲能够有效落实好毕业要求,并严格执行。有制度和措施保障课堂教学有效实施定期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评价。

第七条 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一)加强课程建设重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严格教学管理、改革考核评价,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强化专业统筹和顶层设计,结合专业发展实际有规划、有重点开展课程建设,每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规划建设 3 门以上国家或省级一流课程。每个专业有 2 门以上学校与企业、行业合作开发课程、3门以上校本课程或特色课程。建有企业行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5个以上在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智慧教学大赛等教学竞赛中获省以上奖励。

(二)选编一流教材“马工程”教材使用率100%。基础类课程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和省部级获奖教材,专业核心课程优先选用行业院校统编教材,专业选修课程选用符合专业特色(方向)的适用教材。加强专业教材整体规划、分模块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高质量教材编写工作;重点支持立足本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编纂突出专业学科优势的特色教材,开发融合课程思政要素和创新创业思维的专业课程教材;支持专业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应用型教材。主编出版 2 部以上高质量教材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在专业教学中的应用,围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强化教学设计、课堂组织与现代教育技术深度融合,开展学习、培训与研讨,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加强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有效收集、整合数字教学资源。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重点,积极对接网络教学平台、移动教学平台,建设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等课程,开发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推动一流课程建设与应用。

第八条 培育一流师资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采取有效举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对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和持续防范师资队伍失范有明显作用。定期组织校内外培训学习、师德师风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做到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培树先进典型,构建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打造一支德教双馨的教师队伍。师德风范良好,未出现师德师风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好、水平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成果丰富,影响力强。教师本科教学精力投入有保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率达到100%。依据师资队伍现状,结合专业发展需求,对标专业认证要求,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化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职称、学缘等结构。积极引进青年博士教师,强化青年教师培养。落实专业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等环节,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培育双师双能型教师。建立兼职教师库,选聘专业技术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的专家兼职任教。

(三)培育优秀教学团队依托学科专业,以专业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为核心成员,组建专业或专业方向教学团队,全面推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促进科研反哺教学。专业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按省级示范标准创建,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定期组织教学研讨、集体备课、听课观摩等活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教学研究课题、参与课程和专业建设,加强教学研究和交流实践、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九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一)加强实践平台建设建有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面积充足、设施完善;实验教学设备充分满足教学需要,利用率高。建有与实际实践环节配套良好的(共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情景模拟教学平台、智慧实验室等数字化教学资源,教学效果良好。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充分满足学生创新实践需求。建有稳定充足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基地条件和设施条件满足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业需要,利用率高。综合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活动,校内外指导教师数量充足、业务能力强,充分满足实习、实训需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训练。

(二)加强学科平台支撑。建有(共享)省部级(含)以上公共基础平台、专业实验平台、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利用率高,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广泛开展校企、校地、院所等合作教育,产教协同、科教融合育人效果显著。加强学科专业融合,加大科研实验室、科技开发平台、科研推广基地等校内外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平台向本科生开放力度,支持学生通过科研兴趣小组、预约设计性实验等形式开展学习和研究。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项目,强化学生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以科研成果丰富教学内容。

第十条完善专业质量保障体系

(一)提高生源质量。生源质量持续提升,招生录取第一志愿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凝练专业特色,拓宽宣传渠道,提高专业社会影响力。加强学生专业认知度教育,提高学生专业认同感。加强专业教师招生宣传培训,树立生源质量意识,稳定学院招生宣传队伍。加强与生源基地联系,开展创新项目合作、名师讲座、校园参观体验、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强化专业与基地中学交流互动。

(二)加强学业指导依据社会需求和专业背景,详细解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学生学业规划与职业指导。坚持质量导向,严控学生毕业率和学位授予率。毕业生升学率不低于同类院校专业,近5年来本专业有就业意愿毕业生一次性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90%,累计就业率超过95%;毕业生对就业单位满意率≥85%。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欢迎,社会声誉高,自选10名与本专业培养目标一致的优秀毕业生案例。

(三)评估学习成效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生取得的学习成果,如CET4CET6通过率、省级及以上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数等有提高,学生体质测试合格率达到100%。建有学生学习成长档案和综合评价体系,有学业监测和预警制度,定期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学习过程有跟踪、评估、预警和帮扶机制。

(四)强化质量管理。各主要教学环节(理论教学、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建有与“毕业要求”相关联的质量标准,科学合理,清晰明确。建有聚焦“评学”的质量监测、反馈、分析和改进的闭环质量监控机制,能够开展常态化质量评价并拥有持续改进,反馈及时有效。建有完善的自我评价、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和学生评价等评价机制,专业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强化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和基层教学组织监管责任,提高质量意识,确保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五)开展专业认证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在建设期内率先接受专业认证,新文科专业要围绕新文科教育认证标准,加快推进通过长三角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其他专业要以专业认证工作为抓手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构建用人单位、行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通过建立持续改进的相关机制,推进专业持续发展。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十一条 强化组织领导。学院是专业建设的主体,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专业的整体建设;专业负责人是专业建设的具体实施人,负责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的具体落实。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强化经费保障。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采取项目管理方式推进,在建设周期内将根据各项目建设方案给予经费支持,经费采用分年拨付和动态调整,用于本专业的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充足,且持续增长。加强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并按照项目建设效益、经费执行进度等实际情况安排下一年度预算。

第六章  考核认定

第十三条 强化督促考核。学校强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末验收制度。建设期内,学校每年对各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并给予等级评定,对于建设不力、进度缓慢的专业进行预警、限期整改。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学校相关文件中如有与本细则内容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