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次数:10


校组发〔2023〕19号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建章立制的要求,现就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经常、认真、严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党支部组织生活质效,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主要原则。突出政治性,坚定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时代性,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新形势和党员队伍新变化,丰富内容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吸引力感染力;突出原则性,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规范开展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不断提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突出战斗性,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自我革命、刀刃向内,使党的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制度

1.严格落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至少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至少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党课要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师生党员讲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党课。

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引导。

2.创新方式开展主题党日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使主题党日成为党员的学习日、议事日、奉献日。把主题党日活动放到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一线,切实做到党建和事业双融双促,在实践中锤炼党员党性服务凝聚师生

3.从严从实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查摆问题等;党支部书记带头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派人列席指导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4.深入细致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发现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召开。按照规定,会前要做好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等准备工作;会中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点真问题、真点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有辣味”“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要及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推进实施,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上级督导组要从严把关,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不能同意开会或及时叫停和纠正。

6.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是支部委员会成员的,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7.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学习。集体学习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每名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组织开展的集体学习。党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还应根据形势任务和自身工作和业务需要,制定个人学习专项计划,做好学习记录。

三、规范党组织活动记录

1.统一使用《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需统一使用学校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活动记录本》,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组织部领取,每年更换一本。

2.严格规范记录内容。活动内容记录必须完整。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主持人、记录人、主要议程、发言人、发言内容、决定、决议等。会议内容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实事求是记录活动情况,真实反映活动的内容和全过程。有条件可注意保存相关图片、议程、新闻、党课课件及发言稿等材料。

3.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党支部安排支部委员为记录人员,也可以安排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知识的党员作为记录人员。记录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存工作,并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定期检查反馈。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记录人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定期检查《党支部活动记录本》的记录情况,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原则上每半年检查或抽查一次,组织部每年抽查一次,并将检查或抽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加强组织领导

1.压紧压实责任。院系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每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并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党支部书记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主持,做好专门会议记录,并在日常工作中抓好检查督促和落实。各党支部要抓好具体实施,扎实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要把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和党支部组织生活质效提升情况,作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质量不高的责令限期整改。

2.创新活动形式。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与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和需求,在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等方式的基础上,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党内组织生活载体、形式、手段的创新积极推行创意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选树先进典型。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推动师生党员干部在学校党建和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带头攻坚、带头示范形成广大师生学做先进、争当先进的深厚氛围;鼓励支持党支部开展特色活动,形成特色党建品牌;注重发现挖掘师生身边典型,积极选树一批可见、可学、可比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典型案例,积极在各级新闻平台做好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