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党委联系服务人才工作办法(暂行)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7-25   浏览次数:450


校组发〔2022〕14号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4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人才工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学校人才工作实际,特制定学校党委联系服务人才工作办法(暂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服务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提高人才队伍水平这一基本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环境,强化服务意识,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汇聚力量。

二、基本目标

通过建立学校党委联系服务人才工作办法,加强与人才的沟通与联系,拓宽人才建言献策渠道,增强学校对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与各类人才建立联系、沟通交流,为他们提供服务、解决困难,真正做到把人才团结和汇聚到学校事业发展中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联系对象

副高以上博士、教授或具有市级以上人才称号的人员。每位校领导联系1-2人,具体人选名单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遴选确定。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专家信息库,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四、联系方式

走访、座谈并征询相关意见和建议;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重要节日和联系人员取得重大成就、罹患重大疾病时走访慰问;运用网络等交流平台,加强联系服务等。

五、联系内容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有关重大决策部署;通报学校改革发展情况等。

(二)听取对学校党委工作和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对学校战略定位和综合改革的意见建议;引导人才聚焦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三)听取对学校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听取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做好人才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学校各类人才自觉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主动了解人才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在人才当中发展党员工作。

(五)主动深入了解人才的工作、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为人才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六、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切实加强对校领导联系人才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联系人才纳入重要日程,通过定期联系与不定期联系相结合等方式,确保工作落实。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协调。

七、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办法,切实做好人才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