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学报编辑出版经费收支标准(修订)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4-25   浏览次数:1061


校政办〔2022〕10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教备厅【1998】3号)、国家版权局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2014年【第11号】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闻出版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支付个人报酬事项管理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2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对《淮南师范学院学报》编辑出版付费和收费作如下规定。

一、审稿费标准

外审专家审稿费100-150元/篇。(校内外专家统一标准)

二、编辑、校对、审读及稿酬等标准

外聘兼职编辑编校审读费:英译800-1200元/期,自然科学1500-2000元/期,社会科学2000-3000元/期。

特色栏目组稿费200-400元/篇,高水平高层次学术论文约稿组稿费300-500元/篇。

校内专家审稿费、兼职编辑编校审读费、校内作者稿酬、组稿费等皆是工作人员的业余时间科研工作所得,不纳入学校的劳务费及绩效管理办法,与校外专家审稿费、校外作者稿酬同时按期发放。

审稿费、兼职编辑校对审读费、组稿费及作者稿酬等费用从学校学报专项经费支出。

三、发表费收取标准

普通作者200-400元/版,版面较多的可适当优惠。副高职称以上及博士作者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免收论文发表费。普通作者免收审稿费与稿酬互抵。

发表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的学报专项经费统一管理。

四、获奖奖励标准

获国家级奖(教育部科技司、教育部社科司、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全国地方高校学报研究会),奖励编辑部15000元;获地区级奖(华东地区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奖励编辑部10000元;获省级奖(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安徽省期刊协会、安徽省高校学报研究会、安徽省科技期刊协会),奖励编辑部5000元;个人获优秀主编或优秀编辑称号,获国家级(主管部门同上)奖励3000元,获省级(主管部门同上)奖励2000元。

本刊已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期刊摘编的,奖励编辑部10000元、奖励作者4000元;其论点被摘录的,奖励编辑部5000元、奖励作者2000元。被《人大复印资料》期刊全文转载奖励编辑部5000元,奖励作者2000元。

本刊刊出的论文代表本刊参评获奖,国家级给予作者奖励4000元、省部级给予作者奖励3000元,市厅级给予作者奖励2000元。

各项获奖奖励费用从学报版面费收入支出。

本标准,自2022年第1期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