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六届三次两代会提案办理情况
暨六届四次两代会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
(2024年3月10日)
教代会执委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各位代表、同志们:
受教代会执委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我校六届三次“两代会”提案办理情况和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六届三次“两代会”提案落实情况
校六届三次“两代会”共收到代表提案48件,经审查,立案34件(其中,13件提案作为并案处理),转“意见和建议”14件(见附件)。学校高度重视代表提案承办落实工作,专门召开了提案承办工作会议,对提案承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教代会执委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做好提案承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提案承办单位严格程序,规范办理,逐件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一)关于“修建《淮南子》系列文化长廊,打造学生实践精品工程,营造浓郁校园文化氛围”提案(提案人:余侠)
1、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宣传部收到校工会转来的文化长廊建设提案后,高度重视,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内容仅进行了反复研究、商讨和需求性论证。2023年3月29日,宣传部召开了提案座谈会,邀请提案代表余侠老师参加,会上就提案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了解提案人的意见、想法、需求等。
2、实地考察,调研现状。在作进一步沟通和讨论后,宣传部组织专人开始多方搜集关于校园文化长廊建设的资料,分别赴八公山淮南子文化园、高新区政务中心中央公园、小甸集特支纪念馆广场、春申君墓园、龙湖公园等多处文化景点实地考察调研与淮南子文化相关的文化景观。通过调研发现,虽然淮南市政府近几年新建了一些淮南子文化景观,如八公山淮南子文化园雕塑,高新区政务中心中央公园的女娲补天、共工触山等雕刻,小甸集特支纪念馆广场,春申君墓园文化墙等,但是普遍存在投入不够、零打碎敲,没有全面规划,各景点各自为政,一些作品主题自由散漫,较为粗糙,无法达到人民群众对地方传统文化的期望。2023年6—7月,分别前往安徽理工大学、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淮南联合大学、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进行了走访和考察,了解五所在淮高校校园文化长廊建设的现状。
3、提出方案,论证需求。2023年8月,在综合前期调研基础上宣传部撰写了《“淮南子”系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需求论证方案》,分别从项目背景、项目意义、项目内容、初步设计方案等多个方面对文化长廊建设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据了解,目前在淮五所高校中,目前并没有与“淮南子”文化相关的建筑设计或场所。该项目立项建设对于打造学校优质文化育人品牌、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擦亮学校社会名片、提升学校办学形象,意义重大而又深远。
4、申报预算,积极推进。2023年9月,宣传部在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专门加入了“‘淮南子’校园文化长廊设计费用”专项预算申请,计划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整体设计规划、工程造价方案等费用在5万元,作为2024年预算建设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项目已经报送学校财务处。9月份,找到乐传广告公司来校进行了场地选址考察和平面图设计,初步商定了两处选址:一是知名湖南北两侧;二是图书馆南门两侧。并于近期再次邀请提案代表余侠老师在行政楼514就需求论证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做了进一步的阐释说明,相关方案和提案办理进展赢得了提案代表的高度认可和支持。
目前,提案办理进度已经到了专项预算审批阶段,如果学校同意并且能够给予资金支持,计划年后以招标方式安排专业的公司团队对长廊选址、建设方案等做进一步细化,为下一步项目建设做充分准备。
(二)关于“规范校园建筑名称的建议”提案(提案人:王运红)
1、高度重视,主动对接。为坚持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在融入地域文化基础上体现新时代气息,充分结合校园楼宇文化和景观环境形成独有的校园文化特色,党委宣传部作为该提案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围绕提案内容,多次邀请提案人参加座谈会,与提案人开展深度交流,在共同探讨中深入了解明晰提案人诉求。
2、实地取景,多方调研。在确定提案任务后,党委宣传部在校园多地围绕楼宇建筑和湖、池、塘、渠等景观开展实地取景调查,在收集整理校内楼宇建筑资料的同时,利用网络收集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巢湖学院、安徽理工大学、青岛大学、内蒙古大学等高校楼宇建筑命名情况,广泛开展各高校楼宇建筑命名规律及方式方法调查研究。
3、充分论证,提出方案。经过充分论证,党委宣传部制定《淮南师范学院部分楼宇建筑、人文景观更名方案》,规划形成有师院特色的校园楼宇建筑和湖、池、塘、渠等景观文化,并及时通过邀请提案人参加座谈会等方式用PPT向提案人展示工作方案,反馈提案办理情况,并积极听取提案人意见建议,以期在努力做好提案办理的基础上回应广大教职工诉求,为促进学校民主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党委宣传部积极完成方案,积极与提案人对接交流的工作态度和相关提案办理进展赢得了各位提案代表的高度认可和支持。
目前,围绕提案办理形成的《淮南师范学院部分楼宇建筑、人文景观更名方案》已完成,如果方案通过学校审批,则可进一步细化开展更名工作,制作铁质楼宇建筑字体并安装。
(三)关于“优化二级学院年度考核体系”提案(提案人:刘道富)
根据提案要求,于2023年5月启动修订2023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工作。在校领导支持和关怀下,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同志先后赴安徽农业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宿州学院、皖西学院、巢湖学院等学校进行调研。组织部、人事处就综合考核方案先后召开6次工作会议进行研讨,并当面听取提案人和部分学院党政负责人意见建议,在分管校领导听取汇报后再次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淮南师范学院2023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淮南师范学院年度单项奖设置及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3年8月上旬分别征求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充分采纳了相关意见建议后,形成《淮南师范学院2023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审议稿)及《淮南师范学院年度单项奖设置及奖励办法(试行)》(审议稿)。
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1月印发)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2023年1月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8月印发),参照省属高校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参考兄弟学校皖西学院考核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校领导的意见建议,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对2023年度综合考核方案进行了修改,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部门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层领导人员考核、辅导员工作考核融合一个考核体系,形成《淮南师范学院2023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的修订坚持正向激励原则,坚持分类考核原则,坚持量性结合原则,坚持适当简化原则。同时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学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全面增强核心竞争力,设立了突出贡献奖,并制定了《淮南师范学院2023年突出贡献奖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2023年11月中旬再次征求了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2023年12月初,组织部向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了专题汇报。
(四)关于“关于各级各类项目申报、获奖等向高峰学科、硕士点建设学科倾斜的提案”提案(提案人:廖军和)
学校在各级各类,尤其是在市厅级以上的项目申报、团队、获奖等方面已经向高峰培养学科、硕士点建设学科倾斜。如学校发布的《关于组织编制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科研﹝2022﹞93号)、《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科研﹝2023﹞15号)的基本原则中均明确提出“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要坚持学科、平台、人才(团队)三位一体,统筹谋划。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学科、重大平台、重点智库要重点支持,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及“科研计划的编制将以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工作为重点,以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并结合学校学科建设的现状与规划,重点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授权学科倾斜,并综合兼顾其他学科的培育与发展。”2022年、2023年度向国家基金委优先推荐了国家基金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获批了6项国家基金项目;同时,2022年、2023年度立项的省厅高校重大、杰青、优青项目、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均为所在的省高峰培育学科或者硕士点建设学科,还有一批重点项目。
与此同时,学校在安徽省科技奖、社科奖等对外推荐方面,也是优先推荐上述两类学科的成果。2021年荣获的三项科技奖、2022年两项科技奖均为所在的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拟授权学科点,2023年度暂未开评。
今后,学校将持续加大对依托省高峰培育学科、硕士点建设学科的政策扶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建设或者对外推荐。
(五)关于“加大对青年博士的科研扶持”提案(提案人:刘启满)
近年来我校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科研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了《淮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和《淮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各级各类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来校工作的相关待遇,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人事政策,结合学校实际,不同的人才标准给予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以保证高层次人才在科研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科技部关于人才评价、科研评价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培养和稳定高层次人才,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人才成长体系,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人才培养水平,人事处下发了《淮南师范学院舜耕人才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学校引才聚才环境,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学校的教学、学科建设,助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对于符合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均可进行申报。
在科研设备采购方面,只要取得纵向、横向课题项目经费,均可利用经费购置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今年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下发了《淮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提升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放宽了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要求。
今后,学校将持续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其能够专心投入科学研究工作之中。
(六)关于“关于将学校重点学科科研机构平台组织化实体化的建议”提案(提案人:李用俊)
学校在2021年下发了《淮南师范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和培育办法(试行)》和《淮南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学科和平台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学科和平台三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各学院以此文件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由负责人组建相关团队。
同时根据《淮南师范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负责人可以以招聘科研助理的形式组建团队,科研助理岗位数量由项目组、团队或者平台根据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自行设定,以保证团队的优秀的学科科研骨干能够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之中。
学校下发了《淮南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每年对学科科研机构和平台拨付一定的款项,充分尊重这些机构平台的自主性,用于机构建设和购置相应的科研仪器设备。
学校下发了《淮南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考核评估办法》,对学科科研机构和平台进行适当的管理和考核,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学科和平台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学科科研机构和平台的人员也有相应的奖励。
今后,学校将持续加大对依托省高峰培养学科、硕士点建设学科的政策扶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建设或者对外推荐。
(七)关于“加强对新工科专业的建设投入,并做好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提案(提案人:陈磊)
教务处组织调研了滁州学院、蚌埠学院等高校新工科建设现状;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加大力度支持新工科项目立项建设;发布了《淮南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八)关于“关于做强师范专业,彰显办学特色的建议”提案(提案人:夏维奇)
2023年招生专业减少至55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3个,9个师范类专业一本招生,申请撤销13个专业,出台《淮南师范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2023——2025),启动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师范生实践教学改革,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成绩突出。》
(九)关于“关于撤销专业需统筹规划的提案”提案
组织召开了淮南师范学院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专题会议;制定了《淮南师范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2023——2025)》.
(十)关于“关于调整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的提案”(提案人:张春早)、“降低标准课时量”(提案人:李强)提案(并案)
发布了《淮南师范学院关于修(制)订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将16学时计1学分调整为17学时计1学分;组织修订了《淮南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十一)关于“大课间时间调整为20分钟”提案(提案人:梁昌明)
2023——2024学年校历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教学运行已按校历执行,现不便调整。本学年课程安排已采取同一楼宇排课,避免学生跨区域上课造成拥堵。下一学年将考虑延长大课间时间。
(十二)关于“工龄30年表彰会”提案(提案人:梁昌明)
人事处正在调研,逐步建立教职工荣誉制度体系,表达学校的感谢与关爱,让教职工感受到被认可。
(十三)关于“关于在泉山校区设置教职工活动中心的提案”提案(提案人:郭允兵)
就教职工活动中心的选址问题,校工会高度重视,先后考察了运动场体育看台下的房间、图书馆负一层等地方,因教学或改建原因而未果。现校工会已将泉山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的建设方案报给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争取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给予经费支持,计划在2024年建设。
(十四)关于“职工活动室建设”提案(提案人:华洁)
就增加“图书资料”之事,校工会已通过捐赠等多种形式完成了图书资料的增加;关于增加教职工子女活动场所事宜,计划在2024年办理。
(十五)关于“发放午餐补助”(提案人:潘向萍)、“建议将中餐补、乘校车补打到教职工校园卡里”(提案人:陈倩倩)提案(并案)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1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规定,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外,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其他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等,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来制定津、补贴发放规定和标准,对于无发放依据的津、补贴项目不得发放。
(十六)关于“关于对我校劳务派遣员工发放节日福利的提案”提案(提案人:尹轩明)
《淮南师范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工会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我校在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向教职工发放节日福利,是面向学校全体工会会员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属于我校工会会员,故无法享受相关福利。
(十七)关于“学校二级部门及其相关个人使用的部分通用物资统一采购,统一领取使用,节约经费、减少浪费的提案”提案(提案人:崇玉山)
对于提案中所提到的对通用物资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领用,以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的建议,我们觉得非常合理,很有必要。
经严格梳理,举一反三,我校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现已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领用。具体采购流程以及领用流程,严格按照国家各级法律法规及我校内控制度严格执行。
对于打印纸的统一采购、统一领用,我校还未实现。经仔细研究相关制度,我们认为打印纸的采购本质上是一种小额、高频采购内容,很适用国家近年出台的框架协议采购这种新型采购方式。现行各级制度规定该采购方式用于政府采购项目,对于框架协议的发起人有明确的资格要求。现行制度下我校尚不具备框架协议发起人的资格。但本着理解立法的精神,借鉴并应用于自身工作的尝试,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校财务部门多次探讨和研究,制定了采用框架协议方式进行打印纸统一采购的计划。在我校公车租赁项目中实施的过程中,具体实践了框架协议采购,通过具体实践以积累经验,完善流程。
安徽省教育厅于2023年7月组织全省高校及厅属中专学校在凤阳县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会上一个重要议程就是分组讨论了在我省高等教育系统内应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文件(讨论稿)。我们认识到省教育厅已注意到各高校存在小额、高频次采购项目的难点痛点问题,并已下定决心解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遂研究决定等全省高校指导性文件下发用以明确规范采购工作。
对于实验室耗材,我校已经实现了统一采购、统一领用,通常每年分春秋两季实施。但是对于硒鼓、打印墨盒、存储设备等耗材,我们认为由于此耗材存在一定的与设备的配套性,存在型号繁多,大部分不相不兼容,如集中统一采购,极易造成较大的闲置及浪费,这会背离统一采购领用以降低成本的初衷。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在以后的办公设备购置中,把“尽量统一设备型号”作为设备配置的原则之一,逐步提高耗材的兼容性,最终解决不兼容耗材的统一采购问题。
(十八)关于“恢复在校医院就诊门诊医药费补助”提案(提案人:廖军和)
由于国家相关医保政策的变动,原《淮南师范学院医疗补助救助办法(修订)》(校人事﹝2020﹞20号)中第三项第(一)条第4类:“在校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按80%补助,其中教授、厅级干部在校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按95%补助,但个人年度补助额不超过300元”的条款已经2021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废止,并于2021年6月15日通过网络发布“关于我校教职工校医院就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告,教职工在校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补助条款暂停执行。
(十九)关于“关于对泉山校区图书馆西门外墙进行维修的提案”提案(提案人:姚力)
该项目已列入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2024年大型修缮计划,预备在2024年进行维修改造。
(二十)关于“西田径场看台加装顶棚”提案(提案人:欧阳儒阳)
泉山校区西田径场原有看台顶棚因存在安全隐患而拆除,与学校沟通后,田径场看台不再安装顶棚。
(二十一)关于“关于引进竞争机制,提高教师工作餐质量的提案”提案(提案人:岳德良)
经过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前期调研,已形成四种方案,正在办理中。
(二十二)关于“关于在泉山校区高层次人才公寓增加停车位”提案(提案人:潘兵)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已利用2023年暑期,规划建设了泉山校区高层次人才公寓停车位9个。
(二十三)关于“关于对泉山校区教师过渡房装修改造的提案”提案(提案人“梁建委”)
为满足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需要,学校于2023年1月开始对学校泉山校区过度楼、专家楼进行了全面清理、整合,经过与过度楼、专家楼住户反复协商、沟通,学校清理、整合出了33套住房,拟维修后安排给高层次人才居住。
为确保高层次人才的基本居住条件,一方面,学校制定了33套住房的维修方案,对33套住房的墙面、地面、门、阳台、卫生间、厨房等进行维修,并于3月份将 维修方案报送至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10月24日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联合对这33套住房进行了验收;对33套以外住房的维修,7月份已通过微信群征求居住教师维修意见,并根据居住教师意见将维修计划列入淮南市保障性住房维修改造项目,现已完成招标,正准备进场施工;另一方面,学校制定了33套房家俱及窗帘采购与安装计划,现已完成招标,准备为33套住房安装窗帘,配置床、办公桌椅、空调、热水器、电磁炉等基本生活设施。
学校为保证过度楼、专家楼教师基本居住、生活条件,现已配置空调、电热水器、电磁炉、安装窗帘、1.5/1.8米木床、1.5米铁床、办公桌及木椅等基本生活家俱家电。考虑到过度楼为短暂性住房,冰箱、洗衣机为个人家电对卫生要求较高,别人使用过的洗衣机和冰箱大多数老师都难以接受。
(二十四)关于“建议校园内安装汽车充电桩的提案”(提案人:汪太文)、 “校园内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提案人:陈睿)、“关于在校园内建设充电桩”(提案人:李玲)提案(并案)
根据部分教职工电动汽车充电申请,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陆续在F楼安装部分临时充电点,同时产教大楼已规划汽车充电桩。
(二十五)关于“关于解决教职工电瓶车充电与放置问题的提案”(提案人:胡艳丽)
为保障教职工电动车充电,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已经在家属楼安装了人脸识别门禁和有偿电动车充电桩,以供教职工使用;另外根据保卫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禁行管理的通知和校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和规定,暂不考虑在家属楼以外设置电动车充电桩。
(二十六)关于“开放师院南门”(提案人:孙志梅)、“建议泉山校区南门上下班时间开放的提案”(提案人:欧阳儒阳)、“关于校园南门限时段开放通行的建议”(提案人:程敏)、“开放学校南门”(提案人:周丽川)、“学校南门定期开放”(提案人:邵警清)提案(并案)
经简易维修后,2023年4月19日落实凭临时通行证定时开放。暑期后勤7月28日完成出入口拓宽改造,保卫处装设车辆道闸和人脸识别门禁,经调试后8月底实现安全有序开放。
校六届三次“两代会”提案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扎实有序、有效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步伐、面对广大师生员工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教代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而提案质量及答复落实情况是衡量其发挥作用的重要指标之一。基于此,希望各代表团做好领导组织工作,撰写出更高质量的提案,在推进学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中发挥应有作用。提案工作委员会要在校党委领导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提案工作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影响力和推动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做出贡献。
二、六届四次“两代会”提案征集情况
各位代表,本次大会提案工作组共收到代表提案34件。经整理分类,提案主要有以下类型:关于学校建设与发展方面 9件、关于教学与科研方面10 件、关于改善教职工福利待遇方面 2件、关于改善和提高服务保障和安全服务等方面13 件。
按照《淮南师范学院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校工会﹝2016﹞1号)精神,大会闭幕以后,教代会执委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尽快对征集的提案,提出立案及分件落实的初步处理意见,向教代会支委会和学校汇报后,确定提案承办单位,统一协调落实提案承办工作,保证提案办理扎实有效进行。
附件:淮南师范学院六届三次“两代会”提案审查汇总表淮南师范学院六届三次“两代会”共收到提案48件,按照《淮南师范学院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教代会执委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们认真、仔细地讨论,48件提案中,将符合规定要求的34件提案作为立案处理(其中,13件提案作为并案处理), 14件提案作为意见、建议处理。
一、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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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名 | 提案人(单位) | 承办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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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建《淮南子》系列文化长廊,打造学生实践精品工程,营造浓郁校园文化氛围 | 余侠(图书馆) | 宣传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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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校园建筑名称的建议 | 王运红(法学院) | 宣传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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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优化二级学院年度考核体系 | 刘道富(化工学院) | 组织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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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各级各类项目申报、获奖等向高峰学科、硕士点建设学科倾斜的提案 | 廖军和(教育学院) | 科研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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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大对青年博士的科研扶持 | 刘启满(化工学院) | 科研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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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将学校重点学科科研机构平台组织化实体化的建议 | 李用俊(金融学院) | 科研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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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对新工科专业的建设投入,并做好工程教育认证工作 | 陈磊(计算机) | 教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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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关于做强师范专业、彰显 办学特色的建议 | 夏维奇(国际处) | 教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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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于“撤销专业需统筹规划”的提案 | 陆耿(法学院) | 教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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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调整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的提案 | 张春早(电工学院) | 教务处 | 并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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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降低标准课时量 | 李强(文传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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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课间时间调整为20分钟 | 梁昌明(文传学院) | 教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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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学校二级部门及其相关个人使用的部分通用物资统一采购,统一领取使用,节约经费、减少浪费提案 | 崇玉山(音乐学院)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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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关于在泉山校区设置教职工活动中心的提案 | 郭允兵(人事处) | 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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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职工活动室建设 | 华洁(金融学院) | 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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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发放午餐补助 | 潘向萍(化工学院) | 人事处 | 并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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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建议将中餐补、乘校车补打到教职工校园卡里 | 陈倩倩(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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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关于对我校劳务派遣员工发放节日福利的提案 | 尹轩明(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人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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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工龄30年表彰会 | 梁昌明(文传学院) | 人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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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恢复在校医院就诊门诊医药费补助 | 廖军和(教育学院) | 人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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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关于对泉山校区教师过度房装修改造的提案 | 梁建委(马院) | 人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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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关于对泉山校区图书馆西门外墙进行维修的提案 | 姚力(图书馆)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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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西田径场看台加装顶棚 | 欧阳儒阳(教育学院)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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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关于引进竞争机制,提高教师工作餐质量的提案 | 岳德良(电工学院)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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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关于在泉山校区高层次人才公寓增加停车位 | 潘兵(经管学院)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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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建议校园内安装汽车充电桩的提案 | 汪太文(教育学院)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并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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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关于解决教职工电瓶车充电与放置问题的提案 | 胡艳丽(机电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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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校园内增设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 | 陈睿(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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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关于在校园内建设充电桩 | 李玲(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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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开放师院南门 | 孙志梅(化工学院)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并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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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建议泉山校区南门上下班时间开放的提案 | 欧阳儒阳(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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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关于校园南门限时段开放通行的建议 | 程敏(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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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开放学校南门 | 周丽川(文传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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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学校南门定期开放 | 邵警清(生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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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为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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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在合肥高新区筹建研究院的建议 | 刘兵 | 发规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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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合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建议 | 吴燕 | 教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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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重修课程过程考核的建议 | 樊郁徽 | 教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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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校区开设教工餐厅和少数民族就餐窗口 | 项婷婷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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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 | 刘海涛 | 发规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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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室电脑屏幕角度调整和系统升级 | 李强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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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简化零星购买科研用图书报销程序的建议 | 宋杰 | 财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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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增加教师体检项目 | 方秀才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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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于在教室安装钟表的提案 | 王孟军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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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改善教工食堂伙食 | 方秀才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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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取消重复课打折 | 梁昌明 | 教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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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落实燃油补贴 | 孙志梅 | 人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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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关于排课时不要把教师时间碎片化的提案 | 梁修德 | 教务处 | | |
14 | 为实验楼安装货物运输的电梯(货运电梯)2部 | 张际峰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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