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 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17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淮南师范学院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校组发〔2017〕22号)要求和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际,现对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对新成立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验收。

二、验收党支部名单

    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验收对象为2021年12月和2022年成立的党支部,具体名单见附件4。

三、具体安排

1.自查

各验收党支部根据验收标准开展自评,填写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见附件2和3)。

2.达标申报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完成对所属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自评工作,验收达标的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和自评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

3.实地验收

学校验收工作组对申请达标的党支部进行实地验收。

验收各环节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见附件4。

四、验收标准

具体标准执行《淮南师范学院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校组发〔2017〕22号)有关规定。

五、验收方法

学校验收工作组主要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六、结果运用

1.对验收合格的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对验收未达标的党支部,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2.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情况纳入本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今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1.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在对所属党支部进行验收时,要有把好“最后一道关”的责任意识,既要看硬件建设、基本台账等客观成效,又要看主观努力、群众认可等实际效果,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努力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考核考实,验收工作中严禁走形式、搞变通,严禁弄虚作假。

  2.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新成立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和组织生活质效。与《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基础、提质量、创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和星级党支部评选认定相结合,强化品牌意识,加强推广宣传,形成党建特色。

3.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和自评报告(纸质版、电子版)请于3月10日前报送至组织部组织科。

 


 

 

                                   党委组织部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