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书香校园”等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18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校园读书创作活动组织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七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2023〕142 号)要求,为更好发挥校园阅读的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现面向全校征集评选“书香班级”“校园阅读推广人”和“优秀阅读推广案例”,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书香校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书香班级”推荐条件

1.有良好的读书环境。如班级设有图书角、图书廊,墙上张贴有读书相关标语,定期出读书主题黑板报等,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2.有具体的读书计划。如成立班级读书活动管理小组,制定读书管理制度,每学期班级及个人制定有具体可行的读书计划,包括阅读时间、阅读书目、阅读方式等。

3.有丰富的读书活动。如定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利用主题班会、语文课、阅读课等开展读书演讲、读书分享、读书征文等。

4.有显著的阅读成效。如班集体成员积极参加校内及社会上的各类读书活动、公益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等,阅读量及阅读效果较好。

(二)“校园阅读推广人”推荐条件

“校园阅读推广人”面向在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中甘于奉献、起到重要引领作用的先进模范人物。要求是热爱读书、热心校园阅读推广的教育工作者,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向青少年及全社会传递正确的读书观念,在推广校园阅读的公益活动中有探索、有行动、有成效、有影响。

(三)“优秀阅读推广项目”推荐条件

项目须是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阅读推广活动,持续开展三年以上并具有品牌潜力或已成为所在地区知名校园阅读品牌。项目要具备真实性、创新性,要创新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要善用教育规律、阅读规律谋事、干事,在立德树人方面成效显著。

“学生读书标兵”推荐条件

“学生读书标兵”要求学生个人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具有大量的名著、文学、科普等书籍的阅读量并撰写了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读书活动、演讲比赛、诗文朗诵等并取得优异成绩;个人原创作品在各类刊物、新媒体等平台发表。积极影响并带动亲子阅读、班级阅读、校园阅读,具备校园读书表率的综合素养等。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申报者需提交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和其他申报支撑材料(电子版)至邮箱:276460071@qq.com,同时须报送纸质材料2份。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评审以纸质材料为准。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报送地址:图书馆202信息服务部;联系人:黄兴燕;电话0554-6863807。

三、评选和表彰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确定“书香班级”“校园阅读推广人”“十佳优秀阅读推广案例”推荐名单,参加省级评选。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校级书香班级、优秀校园阅读推广人、优秀阅读推广项目、“学生读书标兵”等予以表彰。

 附件 “书香班级”等项目申报表

                                        

                                    校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图书馆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