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党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首批验收和第二批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1314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推进党建“双创”工作的通报》(皖教工委函〔2022〕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淮南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实施方案》《淮南师范学院2022年基层党组织特色示范推广年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现将学校首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总结验收和第二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首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总结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首批4个“标杆院系”和12个“样板党支部”(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见附件2)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检查。其中,标杆院系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

2.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新思路建设举措等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3.辐射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典型经验凝练、宣传平台建设及影响力、有关成果资料汇编、专题篇视频制作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4.资金使用情况。重点从“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运行情况,下拨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开支情况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等方面进行检查。

5.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双创”工作负面清单(见附件3),自查是否在创建期内存在负面清单列出的事项如存在,需说明有关情况。

(三)验收步骤

1.创建单位对标自查。各创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以下材料:

1)填写《验收申请书》(见附件4);

2)形成必要的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

3)提交一份创建工作特色案例,可附照片1到3张。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①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②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做法、典型案例;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成效;④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⑤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⑥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2.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把关复核。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审核验收单位建设内容和经费使用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验收单位材料需经分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通过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单位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校党委审查验收。学校党委组建专家组,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审核征求学校相关处室意见,确定验收结果。结果分三类:一通过验收,创建工作成果显著,目标任务全面达成,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二暂缓通过,创建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通过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三不予通过,创建单位存在下列形式之一: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创建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建设期内发生了负面清单明确的一票否决事项等。

(四)验收要求

1.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严格落实验收标准和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验收质量和进度。验收通过培育创建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宣传推广。

2.通过验收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高效高质地实现创建目标,延期半年后接受二次验收;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销立项,收回经费,取消所在单位党组织一年内申报党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项目的资格,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体现。

3.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验收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版发电子政务;工作特色案例,纸质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5),电子版发电子政务;有关成果支撑材料生成一个含目录的PDF文件,只报送电子版,有视频文件的,刻光盘报送。

2)有更名的创建单位,务必在验收申请书中填写原名称和现名称,不要填写简称。同时在支撑材料中由分党委、党总支提交创建单位更名说明。

所有申请验收材料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党委组织部。

二、第二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工作

(一)名额及建设周期

确立校级“标杆院系”4个,“样板支部”13个。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按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学院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二级学院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在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近5年来,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近3年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2.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按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填写《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6)并准备支撑材料,既要确保材料完整、客观真实,又要确保文字质量、行文格式。已开展的工作要写实,做到有条理、有举措;统筹确定建设任务,做到计划实、保障实;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做到出品牌、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各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组织部,电子版发电子政务。

(四)遴选确定

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核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考评验收

各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底前,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等。学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培育创建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各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前,提交《验收申请书》、支撑材料、培育创建成果等。学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2024年7月公布验收评定结果。相关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加强示范引领,确保建设实效。

(六)实施保障

1.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双创”项目培育工作,落实党建责任清单,把示范点创建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目标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2.精心统筹谋划。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创建目标和创建工作措施。坚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与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各建设单位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

3.落实经费保障。建设周期内,学校党委根据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建设内容予以一定经费支持(每个“标杆院系”:1万元,每个“样板支部”:0.5万元)。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建设经费。同时,各建设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

(七)注重典型引领

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典型培育,注重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培育树立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推广、能持久的先进典型,发挥党组织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 校首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名单

2.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

3. “双创”工作负面清单

4. 验收申请书

5. 工作特色案例要求

6.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