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2021年11月19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聘孙业国同志任科研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产学研办公室主任、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科研处副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产学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霍圣年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聘孙宏新同志任文学与传播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学与传播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吴海波同志任金融与数学学院副院长;
聘刘庆炬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阮宜杰同志任体育学院院长、公共体育教学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体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运红同志主持法学院行政工作。
特此通知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