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方案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09-13   浏览次数:1912


校组发〔202130

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为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党建和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的建设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学习贯彻《条例》重大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行动自觉,结合实际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近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和关键抓手,对标对表学习、深刻领会内涵,明确目标任务、确保贯彻成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把专题学习《条例》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密切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统筹推进,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作为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学习,通过组织党员专题学习、讲党课等方式阐释解读《条例》内容,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培训解读。将《条例》列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处级干部的重点培训内容,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将《条例》纳入学校党委党校、分党校主体班次重要学习内容,使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培训效果,通过理论宣讲、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在线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的核心要义,着力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以及各类主题教育为契机,围绕学习贯彻《条例》,有计划地组织策划宣传报道,统筹学校内外宣传资源、用好网上网下载体平台,以接地气、形象化的方式,多渠道展示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抓牢抓实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掀起全校党员学习贯彻《条例》热潮。

三、全面对标对表《条例》要求,多措并举抓好贯彻落实

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和遵守《条例》规定。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建工作重要日程,专门研究、专题部署,全面对标对表《条例》目标任务和内容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牵头单位:组织部)

2.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把落实《条例》要求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政治任务来推动。(牵头单位:宣传部)

3.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淮南师范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淮南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从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把议题审核关,科学安排上会议题和上会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办公室)

4.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委书记、校长切实履行党政班子协调运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增进班子团结,带头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维护者和实践者。认真贯彻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牵头单位:办公室)

5.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肃组织生活,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坚定性、自觉性、主动性,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结果运用。(牵头单位:组织部)

6.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淮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分解细化《安徽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考评指标》,压实责任,不断提高学校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

(二)加强规范党的组织建设

1.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作用,切实聚焦大事、要事,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实现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牵头单位: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规范设置学校基层党组织。院(系)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院(系)级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应当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学科专业或者年级班级设置。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将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支部人数要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员人数超过20人党支部的应当设立党小组。(牵头单位:组织部)

3.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适时印发《淮南师范学院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提醒的通知》,对需要换届的党支部进行提前提醒。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组织工作,确保基层组织按规定如期换届。(牵头单位:组织部)           

4.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二级党组织在高校党组织结构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充分发挥党在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加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建设,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管理、后勤等部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持续推行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党组织建设质量创优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组织部)

5.增强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活力。适时调整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工作会议。制定《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联系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制度》《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淮南师范学院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章程》等系列文件,切实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统战部)

(三)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省纪委、校纪委和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牵头单位:纪委办)

2.落实监督责任。二级党委(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校纪委、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和本级纪委的监督。二级纪委要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处理违犯党纪的线索,坚持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重要问题线索和处理结果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校纪委报告。(牵头单位:纪委办)

3.接受双重领导。校纪委由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校党委和省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二级纪委由所在党委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所在党委和校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方面接受省纪委的领导。(牵头单位:纪委办)

4.设立省监委驻淮南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根据授权履行监察职责,代表省纪委监委对学校党委进行监督。(牵头单位:纪委办)

5.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校纪委是学校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处理违犯党纪的线索和案件,坚持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把处理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向校党委和省纪委报告。(牵头单位:纪委办)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规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组织部)

2.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发展党员推优程序,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审核把关作用,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职责。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直接联系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牵头单位:组织部)

3.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平台,大力推进大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建设。(牵头单位:组织部)

(五)加强干部和人才工作

1.完善干部工作机制,推进干部选任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干部任期制度,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实行分级分类考核,高质量开展干部考核,用好考核结果。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制度,制定并落实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大胆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牵头单位:组织部)

2.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认真抓好中层干部外出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做好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做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彻执行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牵头单位:组织部)

3.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按照引、育、稳、用并举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加大高层次人才资金投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通过退休专家返聘、同城高校互聘等柔性引才方式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实施人才工程项目,培育一批带头人和骨干,进一步优化提高校内人才待遇,加大现有人才稳定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开展高层次人才座谈会、青年教师恳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听取教师的意见和诉求,增强高层次人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牵头单位:人事处)

(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三全育人同向同行。调整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牢牢掌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统一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淮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全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建设。完善校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牵头单位:宣传部)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二级单位严格执行《淮南师范学院二级学院(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防范、应对和处置,把牢意识形态阵地。(牵头单位:宣传部)

3.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调整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加强信教师生的摸底排查,建立信教师生信息台账,及时向二级学院反馈信教师生情况,完善措施,加强引导。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牵头单位:统战部)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考核工作,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职称评定、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相关制度。(牵头单位:教师工作部)

5.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采取网络思政与线下思政教育相结合的形式,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将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融入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分析,解决学生在校期间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关注关心大学生心理健康,合理启动心理咨询介入程序,适时适所的开展心理疏导。(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

6.坚持五育并举,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将德智体美劳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专业课程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融入到教学要求,推进思政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全覆盖。(牵头单位:教务处)

(七)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1.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党代会”“两代会为载体,及时反映教职工心声,建立上情下达、下情上递的信息管理机制,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加强提案工作,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工会)

2.切实加强对深化共青团改革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共青团工作。明确深化共青团改革工作责任主体,以党建带团建,推动党团组织设置一体化、阵地建设一体化、活动载体一体化建设。配齐配强共青团干部队伍。(牵头单位:组织部、团委)

(八)强化领导和保障

1.学校党委要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整体部署,坚持管班子管业务与管党建管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院(系)级党组织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部)

2.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院(系)级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现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协调运行。院(系)级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程序规范,议事决策规则执行到位,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党组织对重要事项的参与决策职能。(牵头单位:组织部)

3.配齐建强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队伍。按照总数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比例,配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按照《淮南师范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

4.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党委按照规定在财务预算中提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经费保障。按比例将党费下拨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务工作专项经费根据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数量分配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用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培训、党内激励关怀、党建理论研究、党建活动开展等工作。依托安徽省三全育人试点建设暨高校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重点支持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保障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5.强化综合监督实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校内巡察工作,把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检查重点细化清单和重要监督检查内容,积极推动党建和思想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把《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巡察办、组织部)

6.重视并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强化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各项教学、科研任务顺利完成。(牵头单位:保卫部)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个重大问题来贯彻落实《条例》,谋划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2.聚焦重点。聚焦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校准偏差,与第2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与中央巡视、校内巡察、主题教育检视、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找差距、抓落实、提质量专项行动等发现问题整改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3.抓好融合。通过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科学内涵和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路径,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谋划发展、引领发展、凝聚发展的能力,以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