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发〔2021〕16号
根据团中央联合教育部下发的《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0〕7号)以及团中央印发的《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共青团改革,健全学校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体系,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政治引领,切实解决共青团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团员先进性不突出、团组织运行不规范、团学组织协同不够有力等问题,切实加强新时代党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深化以党建带团建工作,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实际,制定若干深化学校共青团工作改革重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把握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我校共青团组织在“大思政”和“三全育人”格局中的生力军作用,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把共青团的特殊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建设新时代高校提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准政治方向。
(二)坚持党建带团建,发挥党组织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共青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三)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推进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
(四)坚持从严治团,加强作风建设,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
(五)坚持深入推进共青团组织改革、发展、创新,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
三、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共青团工作改革,成立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深化学校共青团工作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分管教学或科研工作)
成 员: 党委组织部部长
党委宣传部部长
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党委保卫部部长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一)校党委副书记负责把深化共青团工作改革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总体规划,明确团员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内容及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
(二)分管教学或科研的副校长负责把握青年学生教育培养工作,责成相关部门引导学生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加强自主学习,以“第二课堂”为阵地,通过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指导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带动优秀学生参与学科竞赛,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学赛结合”模式,发挥专业优势,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应用技能和动手能力。
(三)党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团员的“推优入党”工作,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四)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学生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对青年学生开展网上舆情教育,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五)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抓好学生思想教育与理论学习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管理,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做好学校、学院、班级三级团学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六)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落实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七)校团委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改革,指导和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团员教育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工作,做好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
(八)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在工作规划和推进过程中发挥团组织的作用,要为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四、改革内容
(一)改进政治教育机制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队伍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每年开展团员理论学习不少于4次(8学时),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青年政治骨干。
2.常态化开展“四史”教育,使团支部组织化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
3.把推优入党作为团组织履行团的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规定,完善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工作机制,使经过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团员比例达到60%以上。
4.完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机制,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实践导向,引导青年政治骨干多吃“粗粮”,深入社会基层学习锻炼;“青马工程”学员中适当吸收学生会、学生社团骨干和表现优秀的党员或团员,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学员严格淘汰。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学生思想动态的常态化监测,强化各类团属阵地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做好舆情处置。
(二)健全实践教育机制
6.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学校和社会相衔接,创新团员服务社会的常态化方式和载体,引导大学生团员在服务社会中提升社会化能力,促进其在社会生活和全体公民中彰显先进性。确保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三下乡”或“返家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7.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大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面向群众开展服务,引导其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厚植家国情怀。推动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全覆盖,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8.制定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方案,建立课程项目体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提高课程质量。
9.实施学分制(积分制、学时制),形成具有社会公信度和素质能力证明功能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10.强化价值应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团员评议、推优入党、求职就业等基本资格或重要参考。
11.落实青年就业促进计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通过开展“扬帆计划”等实习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精准帮助困难学生,扎实开展“千校万岗”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
12.广泛开展“挑战杯”“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创业意识。
(三)改进组织运行机制
13.构建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格局,有效覆盖各类学生群体。校团委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人员的遴选把关和日常教育,严格管理监督,严肃述职评议制度,优先推荐班级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会工作人员,从骨干力量配备上保障团学组织形成合力。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严实团组织、学联组织从严指导管理学生会的政治责任。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和院系级团的代表大会。
14.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结合“两制”每年开展1次团员先进性评价,构建阶梯化激励体系,学社衔接发起率达90%以上。
15.突出团支部在班级同学思政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工作中的引领主导作用。完善支委会和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倡导学生党员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鼓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激励先进团支部,整顿后进团支部,未达标的团组织及其委员不能参评团内荣誉。
16.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巩固健全改革机制,坚持精干职能、精简机构、力量下沉,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改革建设情况按要求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18.聚焦学业就业等学生核心需求,形成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
19.坚持从严治会,师生对学生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20.把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学校思政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社团工作汇报。
21.严格执行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规范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和管理,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
22.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思政类、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为中共党员。
(四)创新组织动员方式
23.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把团的组织生活与学业进步、实践锻炼、社会参与相结合,创新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提升组织生活的时代性。
24.把“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作为团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发挥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政治人才举荐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全覆盖。
25.提升学校团的活动质量,突出“团”字号、“青”字号品牌的育人功能,扩大团组织活动的参与面,使更多青年师生在团的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
五、保障支撑
(一)提高党建带团建实效。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共青团工作,由班子成员中1名副书记分管、1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有指导、有安排、有支持。将团的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团的工作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0%。依照标准足额核定团委专职干部职数、编制并严格按标准配备干部。
(二)健全指导落实机制。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将“党建带团建”纳入教育督导内容。落实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三)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每年须向学校团委述职,其评价结果须区分不同等次,考核结果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反馈给二级学院党组织。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要强化结果运用,将教师团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与评价结果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及时调整。
(四)强化经费支持保障。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在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足额划拨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工作任务,从党建经费中划拨一定团建经费,保障分团委工作有序开展。完善项目化工作机制,实现团内重点工作以可度量的项目在学校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