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期间高校在校师生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1-10-14   浏览次数:334

学生〔2021〕52号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期间 高校在校师生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近期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考试期间在校学生管理进行专门部署,明确岗位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切实把每一名在校学生的管理责任细化分解到人。

二、细化管控措施,严格学生管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各二级学院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逐一确认离校学生去向。对请假离校的,可通过视频连线、通话等方式逐一确认;对校外实习、就业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进行清查,确保工作无死角、不遗漏。对去向存疑者,各学院要深入调查核实并做好记录。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诚信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在近期组织一次主题班会,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专题诚信警示教育,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我校相关规定,并结合近年来出现的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被判刑的相关案例,告诫广大学生要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使学生充分了解和认识参与考试舞弊对自身、对社会的严重危害,自觉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要教育在校学生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牢固树立“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正确观念,不参与考试作弊或组织助考,不要为一己私利担当“枪手”,坚决抵制考试舞弊行为。

四、严肃纪律要求,落实责任追究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对于参与考试替考作弊或组织助考的学生,学校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不严、履职不力,造成学生替考或发生其他舞弊行为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学生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