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次数:1363


校学生〔2021〕15号


各二级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各学院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1〕35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和《淮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修订)》(校学生〔2020〕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评审标准,认真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名额分配

(一)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4598名)、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388名)。指标分配说明:

1、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今年国家助学金档次不变,平均每生每学年3300元,学校按一等二等三等5:3:2进行折算,各学院人数按教务系统人数计算。

2、指标分配采取四舍五入制,计算后若总数大于指标数,则选择在四舍五入时分值小的扣除1个指标,若有其他奖学金有指标多出时,则给予被扣除学院补偿;上一年度占用指标值的,在下一年度做相应扣除。

3、结合上一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增减。


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

所属学院

一等助学金实际分配数

二等助学金实际分配数

三等助学金实际分配数

原建档立卡数(含省厅规定的其他类)

一等实际评选人数

二等实际评选人数

三等实际评选人数

电子工程学院

148

89

59

78

70

89

59

法学院

141

85

56

95

46

85

56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171

102

68

114

57

102

68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81

109

72

113

68

109

72

计算机学院

220

132

88

125

95

132

88

教育学院

155

93

62

97

58

93

62

金融与数学学院

152

91

61

84

68

91

6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39

143

95

175

64

143

95

马克思主义学院

43

26

17

22

21

26

17

美术与设计学院

156

94

63

49

107

94

63

生物工程学院

190

114

76

133

57

114

76

体育学院

98

59

40

55

43

59

40

外国语学院

163

98

65

90

73

98

65

文学与传播学院

162

97

65

100

62

97

65

音乐学院

80

48

32

25

55

48

32

合计

2299

1380

919

1355

944

1380

919

 

2021年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

所属学院

一等助学金实际分配数

二等助学金实际分配数

三等助学金实际分配数

原建档立卡数(含省厅规定的其他类)

一等实际评选人数

二等实际评选人数

三等实际评选人数

法学院

19

11

8

0

19

11

8

计算机学院

14

8

5

1

13

8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18

11

7

1

17

11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22

14

9

1

21

14

9

应用技术学院

121

73

48

94

27

73

48

合计

194

117

77

97

97

117

77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20日。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2、《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3、《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公示情况反馈表》(二级学生自主制定格式)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其中《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标准填写。

(三)评审情况报告要求

各学院的评审情况报告是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应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出,应反映本学院的操作过程,主要内容包括: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各学院认真理解文件要求,严格按分配指标进行评选,各等次指标间不可以调整。上报材料中要对原建档立卡数(含省厅规定的其他类)进行确认,不可错报、漏报、多报等,学校把此项信息确认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示,并施实责任追究制。

2、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学院公示应在全学院范围进行,一是公示在较醒目的地方,二是必须在二级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等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内,公示地址提交学生处。

3、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实行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制,决不能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二次分配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对报送材料不合格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国家助学金名额,不再打回学院进行重新修改,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材料。

4、保证各类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流程。在公示过程严禁出现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等信息。提醒学生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

5、为使国家助学金及时准确打入学生银行卡中,各学院务必对学生银行卡号、姓名等信息认真核对,在信息录入过程中应使用学籍系统或学生综合管理中学号和身份信息,尽量用拷贝等方法录入信息,用EXCEL函数进行数据检测,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6、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到二级学院及辅导员、班主任年度考核中。

特此通知


淮南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