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
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淮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外出管理规定》(校组发〔2020〕17号)文件规定,现开展就处级干部外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人员范围及时间
2020年10月21日以来因私、因公离开淮南市区的处级干部。
二、自查内容
1. 是否组织学习《淮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外出管理规定》(校组发〔2020〕17号)。
2. 是否存在未报告审批外出情况。
3. 是否存在未及时报送备案情况。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院(系)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自查工作。
2.请各院(系)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按照自查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处级干部外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5月1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