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2个“全省党员干部 党史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次数:936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大力营造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校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的高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党史研究院《关于开展第12个“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的通知》(皖史志明电〔2021〕3号)要求,学校党委决定今年7月1日前后开展第12个“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2个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日,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以“忆百年党史、 奋进新征程、永远跟党走”为主题,以党的百年历史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和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国家和民族创造的历史成就,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践行的初心使命,学习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各项事业发展开创新局面,为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今年的“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正处在党史学习教育从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定学习教材,到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交汇期,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紧盯时间节点,把握时序进度,按照中央及省委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即时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通过开展收听收看、交流研讨、宣传阐释、基层宣讲等多种形式,在“七一”期间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高潮。
    (二)扎实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全校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史,同时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学好用好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指定学习教材,注重内容上融会贯通、逻辑上环环相扣,注重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勇担在肩。
    (三)实地开展现场体验教育。充分发挥我省丰富党史资源的优势,发挥红色资源的教育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就近就便瞻仰各级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参观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举办的各类展览。在瞻仰参观各类红色纪念场馆的同时,精心组织具有庄重感、仪式感、参与感的教育日主题活动,可以结合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就地开展党课学习等形式,打造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课堂。
    (四)精心组织各类宣传庆祝活动。学校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庆祝活动,精心组织党史和“四史”宣讲、党史知识竞赛、红色家书诗抄诵读和书法创作、读书班、艺术党课、各类党史学习教育音频视频线上线下展示展播等活动。通过“节日里的党史教育”,营造宣传庆祝建党百年浓厚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亲身参与、亲身感悟中,不断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热情和担当。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在服从服务于庆祝建党百年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把握正确导向,精心策划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级媒体尤其是新媒体作用,充分运用各单位各部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新闻报道、活动宣传展示,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统筹协调,把“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四史” 宣传教育、“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体宣传教育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开展,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