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次数:1172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能及时、顺利接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毕业生党员人数

为避免因转出组织关系不及时造成“自行脱党”的情况发生,请严格清查毕业生党员的人数和具体信息。党组织关系在本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填写《淮南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本省)》、党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填写《淮南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省外)》。

二、复核毕业生党员档案

凡是转出的党员档案,请各分党委、党总支逐一严格复核。复核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修正完善,确保由我校转出的每一份党员档案程序规范、材料完备,同时党员材料须与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入党时间和党员类别保持一致。转出后,若接到地方党组织对我校党员档案材料规范化提出的质疑,党委组织部将在调查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原则上,毕业生党员档案应装档归入毕业生档案。

三、规范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

本省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在本省范围内,各分党委、党总支可与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国资委监管的各企业党委、各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直接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出后,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到转入党组织报到。

省外组织关系转接需要在网上转接的同时,开具纸质介绍信,打印党员信息采集表,交党员携带。介绍信由分党委、党总支统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填写时要注意与电子介绍信登记的内容一致,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前往转入党组织报到,并在介绍信开出后1个月内将回执寄回。

四、出国(境)学习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

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基层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分党委、党总支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基层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工作中注意清查清理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是否存在历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出的现象,如有,也请一并转接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应当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基层党建年度考核指标。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