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20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661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按照《安徽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皖教财〔2020〕1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0〕1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1〕73号)文件要求,我校就2020年项目支出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要科学制定指标、完善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反映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自评范围及对象

纳入学校2020年部门预算的所有项目(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均须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同一部门20万元以内的项目可以合并开展绩效评价。

学校本次开展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的具体项目、责任部门详见:“附件2:淮南师范学院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项目表”。

三、加强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成立绩效评价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学校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琳琦

副组长:左小云

  员:孙大军、单  杰、鲁先文、朱其永、夏维奇、孙业国、

杨绪武、朱华贵、童  悦、吕筱蕙、张传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处),具体负责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工作专家组

  长:张传武

副组长:吕筱蕙

  员:阳国华、刘谢进、程广华、胡朝霞、吴国强、刘方中、杨  

四、时间安排

1.文件下发之日起至5月20日,学校各项目单位成立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组,组织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完善三级指标,填写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撰写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2.6月10日前,学校专家组将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并反馈评价结果,汇总撰写学校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填写预算绩效自评表及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统计表、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并于6月15日前报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各部门于5月20日前将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电子版材料发送校财务处杨巍电子政务。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科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强化财务预算执行,推进事业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多,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的经验,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学校将按规定要求做好绩效信息与预算、决算同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