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668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积极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与工作要求

1.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代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2.工作要求: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三、主要举措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

1.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教师培养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按照学校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方面的内容。(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教师发展中心、各二级学院)

2.将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各二级学院)

3.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机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撰写《淮南师范学院教师入职誓词》,将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作为每年新教师入职培训结业式的重要内容;在学校、学院层面举办老教师荣休仪式,组织全体教师或教师代表参加,请荣休老师代表发表师德感言。(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工会、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4.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调研、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机关党委)、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科研处、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团委、各二级学院)

(二)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以讲座、报告会、培训、校内各类媒体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2.结合大学文化建设,挖掘和提炼学校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学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校友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3.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通过校内各类媒体,集中宣传校内外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4.利用“舜耕大讲堂”载体,定期开展师德宣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培育良好师风。(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在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1.研究制定《淮南师范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将考核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社会合作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产学研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报编辑)、各二级学院)

2.将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切身利益相结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选聘、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牵头单位: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产学研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报编辑)、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四)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1.制定《淮南师范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2每年定期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形成学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3.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党委武装部)、各二级学院)

4.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5.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单位: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各二级学院)

6.严明课堂纪律。按照“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要求,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牵头单位: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各二级学院)

7.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二级学院)

(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1.继续做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基层党组织等评选表彰工作,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工会、党委宣传部)

2.完善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六)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1.健全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明确教师禁行行为,教职工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职业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其他违反高校教职工职业道德的行为。对于各类师德失范行为依法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产学研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社会合作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责任单位:财务处、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党委组织部、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2.建立师德建设问责机制。建立“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产学研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社会合作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四、明确师德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学校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二级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与部署,制定完善师德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对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评估,指导各部门开展师德建设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倡导师德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总责。

3.各二级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师德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保证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有效实施。

4.学校设立师德建设专项经费,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