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网络新闻宣传管理条例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次数:7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更好地发挥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和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平台,是展示学校对外形象的窗口,校园网络新闻宣传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本条例所称网络新闻是指在学校校园网主页与学校各二级网页上发布的各类新闻报道和具有新闻性质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校园网络新闻宣传,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上下功夫,在关键处、要害处下功夫,在工作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推动宣传思想工作不断强起来。要讲好师院故事,传递师院好声音,重点宣传学校改革发展、办学育人的业绩;多宣传工作措施、成效,多宣传基层一线师生,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服务于教学、服务于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服务。

第四条  学校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主页新闻的管理发布工作,学校各二级网页的新闻和信息管理发布由二级网页主管单位负责。党委宣传部负责对二级网页发布的新闻和信息进行督查和指导。

第二章  新闻宣传阵地管理责任划分

第五条 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要牢牢体现政治站位、时代站位,牢牢体现新时代的宣传思想,要用图文、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创新新闻宣传工作。学校新闻宣传阵地主要有校园网主页新闻栏目宣传阵地,淮南师范学院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学校各二级学院的网站主页新闻栏目。

第六条 校园网主页新闻宣传阵地(其中包括“师院要闻”、“新闻速递”、“光影校园”、“图片新闻”四个板块),淮南师范学院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与管理,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 学校各二级网页新闻栏目设定及管理由各二级网页主管单位负责,党委宣传部负责监督和指导,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 校园网整体版面设计、网站建设管理与维护、网络安全防护等由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

第三章  新闻撰写规范及格式要求

第九条  新闻时间格式统一为“XXX时”,一般不需注明年份。

第十条  新闻照片使用JPG格式,要求清晰、切题、不重复。单张照片宽高比例为85,大小为100kb——400kb(具体以照片清晰可见为准)。

常规新闻配图一般只配1张,重要活动一般不超过3张。除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确有需要外,一般不采用人物特写照片。

第十一条  新闻文字稿格式要求如下:

新闻文字稿内容应先在文本文档中清除自带格式,然后再进行排版、上传。

(一)标题:主(副)标题格式要求为小3、黑体、红色、加粗、居中。

(二)正文:小4、宋体;首行缩进2个字符,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单词也是如此;1.5倍行距。

(三)落款:来源单位、作者、摄影、审核及上传人姓名。

(四)照片:新闻标题下为一张押题照片,居中;其余照片放在文字内容最后,一般不允许插排。

第十二条  新闻稿件应注重质量,写实性强,要内容真实、条理清晰、主题突出、简明扼要,切忌冗长重复。

第十三条  新闻语言应注重真实、准确、得体,体现时代性,写作用词应讲究“立言得体”。校园网络新闻一般不使用“莅临”、“光临”等容易产生距离感的词语,一般不出现“隆重”、“发表” 、“重要讲话”等敏感词语。

第十四条  新闻稿件应正确书写人物的单位、职务、姓名等,职务称谓以及排名顺序不能颠倒。

一般情况下,校园网《师院新闻》栏目采用的新闻,只标注学校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人员和新闻主要人物的姓名;《院部动态》只标注院(部)或部门领导以及新闻主要参与人员的姓名。其他确有需要提及的可在新闻一段说明。

第十五条  新闻标题应提炼新闻主题,文字准确、概括、精炼,有吸引力。标题尽量使用“淮南师范学院”全称。一般不出现“会议”等字样,如确有需要,可以副标题形式说明。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上级厅级以上领导和校外著名人士等因为宣传的特殊需要外,新闻标题一般不出现人名。

第十六条  新闻正文不得出现“我校”、“我院”、“我处”、“我部”等简写字样,应统一使用“XX学院”、“XX处”式样的全称。

第四章 新闻内容审核与校对

第十七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网络新闻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学校新闻审核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新闻宣传三审制度要求

(一)二级单位宣传员一审。

1.根据新闻的报道要求审核编辑提交的各类新闻、图文。

2.对不符合要求的新闻、信息撤稿,对存在问题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

3.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

(二)二级单位分管宣传工作的处级领导干部二审。

1.根据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审核宣传员提交的新闻、图文初稿并提出改进意见。

2.对栏目设置、选题安排提出改进意见。

3.对新闻内容、图文标题等出现的易错敏感词进行审核。

4.如遇重大事件需报请本单位主要领导终审。各单位上传的所有涉及学校领导活动的新闻稿件、照片,报送党委宣传部前,须经校领导本人审阅同意。

(三)党委宣传部三审。

1.根据政治方向审核各二级单位上传的网页新闻、新媒体提交的新闻、图文是否符合上级规定、符合校情。

2.新闻内容、图文标题等审核无误后确定发布。

第十九条 学校新闻宣传三校制度要求

(一)二级单位宣传员初校。细读每篇稿件,重点解决和消除稿件所存疑点,清除错别字和用词不当等文法修辞差错。

(二)二级单位分管宣传工作的处级领导干部二校。新闻、图文预览,重点修正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核对易错敏感词。

(三)党委宣传部三校。新闻、图文预览,重点校对整体结构,把握政治方向。

第五章 学校网页新闻栏目发布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新闻根据“谁牵头、谁撰稿”的原则,实行二级采写制度。由牵头单位在新闻事件发生后及时采写新闻稿件并摄影,并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按照新闻格式要求上传至校园网新闻后台管理系统。学校特别重大的活动,需成立专门的宣传组,活动牵头或承办部门至少有一名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参加宣传组,由宣传组统一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上级领导来访、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的报道,由牵头单位撰稿并商宣传部摄影摄像,做好影像资料存档。学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例行参加一般性活动的宣传报道,由牵头单位直接采写及摄影。

第二十二条 由各单位承办的学校层面的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领导调研指导督导工作的新闻,由承办单位负责采写及摄影;若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新闻采写及摄影。

第二十三条 新闻时效性

(一)学校发生的重大或重要新闻,原则上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并及时联系党委宣传部发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

(二)各单位拟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上传并联系党委宣传部发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在校外发生的新闻除外)。

(三)党委宣传部综合衡量稿件实际内容和质量,决定是否发布稿件,并对确定可以发布的稿件进行编辑修改后按程序审核发布。

第二十四条 所有稿件均请注明来源、作者姓名、审核领导姓名,以示文责自负。作者是新闻稿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新闻稿件审核的第一责任人为各单位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要全面把关,有政治高度,严格审核稿件内容的真实性,确保各级领导称谓及姓名的准确无误,并对稿件质量和格式的规范性负责,坚决杜绝新闻稿件中出现错字、病句、逻辑混乱的现象。对无署名的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第二十五条 校园网主页“师院要闻”栏目主要发布学校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工作部署,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活动,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相关活动,还有学校具有示范和主旋律导向的、彰显正能量的重大活动。

主要涵盖下列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工作开展情况;

2.上级领导来校调研、指导学校工作等;

3.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等;

4.各单位承办的全国性、行业性、全校性重要会议、重要学术交流和校园文化活动等;

5.各单位工作中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可推广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及成果等;

6.集体或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荣誉的报道;

7.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学生典型、学校校友中具有新闻价值的最新动态等;

8.其它具有重大新闻价值和师生广泛关注的校园热点等。

第二十六条 校园网主页“新闻速递”栏目主要发布学校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新闻热点,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干事创业的工作实绩、举措、成效。

主要涵盖下列内容:

1.党政机构、直属机构、群团组织、教学单位中具有影响力的典型经验或特色做法等;

2.各单位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精神的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等;

3、广大教师在教学、科研一线干事创业的故事以及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典型事迹等;

4.其他需要特别报道的有关新闻。

第二十七条 校园网主页“光影校园”栏目主要发布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对我校的宣传报道,各单位拍摄的具有较高质量的校园影像资料,优秀视频集锦等。

第二十八条 下列新闻原则上不在“师院要闻”和“新闻速递”发布:

1.基层单位一般性会议新闻等;

2.基层单位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业务活动等;

3.教学单位某个专业教研室、学生班级等组织的,不属于全院范围的活动等;

4.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5.没有新闻价值、无实质内容的新闻;

6.涉及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的新闻;

7.其它不适宜上校园网主页的新闻。

第二十九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网站主页新闻栏目发布内容:本单位或本业务范围内的基本情况、工作动态、办学成就等新闻和信息。

第六章 二级网页新闻信息管理

第三十条 二级网页新闻信息审核发布由主管单位负主责。责任单位应明确一位领导负责指导本单位网页建设和新闻信息发布更新工作。

第三十一条 二级网页新闻信息发布参照学校主页新闻信息发布内容和审核发布要求,建立相应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签批程序,严格把关,并建立备案制度,以备核查。

第三十二条 二级网页责任单位要加强网页建设与管理,网页新闻信息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是非涉密信息。二级网页新闻信息管理情况列为责任单位意识形态年终考评范畴。如出现报道失实、导向错误造成重大错误或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第七章  新闻宣传的队伍建设

三十三党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并督促全校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各单位应明确一位主要领导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并配备新闻宣传员,承担本单位宣传阵地的建设、管理和新闻报道等工作,确保任务传达、人员在岗、工作开展、时效及时。

三十四党委宣传部负责建立健全全校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完善新闻宣传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构建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十五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要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因工作年限等原因调整;若确有人员变动,请重新向党委宣传部报备。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淮南师范学院网络新闻管理条例》(校宣发〔20153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