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及选举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11-19   浏览次数:3665


各分党委、党总支:

由于各分党委(党总支)存在人员变动或有不同程度缺额的情况,为便于开展工作,现将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和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和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与要求,使委员推选过程真正成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过程。

2.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补选和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3.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的补选名额、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根据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二、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

(一)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的设置原则和人员构成

分党委委员会一般由7人组成,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一般设书记、副书记以及组织、宣传、统战、青年、保卫等委员。

(二)拟补选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三年以上(含三年)。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求真务实,廉洁正派,群众观念强,威信高,能够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三)工作程序

按照相关规定,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缺额时,分党委(党总支)应向学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补选委员的请示。进行补选的具体程序为:

1.召开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确定补选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的方法。

2.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分党委(党总支)组织支部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进行必要的考察,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在1120日下午下班前,将《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样表)(附件1)和请示报告报送至党委组织部。报学校党委审批后,方可开会。

4.召开分党委(党总支)党员大会,报告补选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的情况,经大会讨论通过确定候选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5.补选委员后,召开分党委(党总支)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分工。

6.选举工作结束后,分党委(党总支)向学校党委报告选举结果。主要内容有:选举的时间、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数,得票情况,明确的委员分工和委员职责情况等,同时报送《结果汇总表》(附件4)。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对选举结果予以正式批复。

分党委(党总支)委员补选工作的请示、报告均以分党委(党总支)名义正式报送组织部,由组织部负责呈报校党委。

(四)时间安排

补选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工作要于1127日前完成。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调整和补选工作

党员人数不超过10人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党员人数超过10人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党支部委员会调整和补选工作参考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逐级依次进行。党支部调整结果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4请在1127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四、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

(一)二级纪委的设置原则和人员构成

1.设立党委的学校二级单位,原则上应设立纪委。二级纪委设书记1名,委员3名(含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原则上由党委副书记担任。

2.党总支设纪检委员,不另设纪检机构。党总支承担二级党组织纪检机构的职责。纪检委员一般由党总支副书记或总支委员中同级行政副职担任,也可由本单位总支委员的工会主席或总支委员中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担任。

(二)二级纪委委员任职基本条件

党性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原则,坚持执行党纪条规,勇于同一切违纪违法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为人清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循私情。

(三)工作程序

二级纪委由同级党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与同级党委相同。二级纪委委员候选人一般由基层党组织推荐,经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定。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具体选举程序、时间节点请参考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样表)(附件2)、二级纪委委员选举工作的请示、报告均以分党委(党总支)名义正式报送校党委,交送至组织部许寅寅处,同时报送《结果汇总表》(附件4),由组织部负责呈报校党委。

特此通知

  

附件:1.《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样表)》

2.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样表)

            3.《淮南师范学院二级纪委工作暂行办法》

                    4.《结果汇总表》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