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级机构调整及干部岗位变动后资产调配搬迁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09-22   浏览次数:611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学校内设机构调整和处级干部集中调整后办公家具及设备的调配工作,根据《淮南师范学院2020中层干部交流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校发〔202018 号)的要求和《淮南师范学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调配的原则

按照“不增不添、统筹调配、分类处理、账实相符、落实责任”的原则,具体如下:

1、处级干部岗位变动的,原配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留在原岗位,由继任者使用;如有特别需求,需要带离原办公设备的,须经原部门领导同意,并及时办理资产变更。

2、依据《淮南师范学院2020中层干部交流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中核定的处级干部职数配备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处级干部职数没有增加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配置办公家具和设备。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不占处级干部职数,仍使用原办公设备。

3、交流岗位的处级干部或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到岗后,如本部门无可调剂的办公家具和设备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核实后,由资产处统一调配或添置;

4、原有处级机构撤销、合并资产发生变化的部门,其资产根据学校对其职能或专业的归属,由原部门与新部门进行移交。新成立的处级机构,办公家具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调配或添置。

5、资产移交:需原部门与新部门负责人协商确认后,由原部门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出调配申请,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确认后将签字确认的移交清单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原部门与新部门进行资产实物移交。

二、资产调配的程序

1、原有处级机构撤销、合并和处级干部岗位变动资产发生变化,均须由原部门资产管理员清点资产无误后,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资产调配申请,并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科核实后调整变更,然后将清单打印一式三份经保管或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原部门和新部门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持一份。

2、请各相关部门、学院在2020930日前完成资产移交工作,以便及时完成部门或个人相关资产信息的调整变更。若资产信息未及时调整,今后可能会发生资产遗失、赔偿的情况,给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和保管或使用人办理调动或退休手续时带来影响。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应及时对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进行调整,确保变动资产及时调整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资产移交和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必须按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明确资产管理的职责,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调配和报废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

2、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要提前梳理本部门相关资产,统筹负责本部门资产调配具体工作,对需要移交的资产,按照时间安排和相关程序集中办理账实移交手续;如确有需要报废处置的资产,完善申请审批手续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进行资产报废处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