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10-13   浏览次数:1201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198号)等文件精神、省委巡视整改及审计全覆盖整改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清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全面梳理和掌握学校国有资产数量、价值、结构、分布、使用情况等,摸清“家底”;做到账物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2. 调查资产利用状态。对学校的资产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清理闲置、待报废、丢失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资产质量。

3. 完善淮南师范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制度。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夯实淮南师范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针对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 为推行国有资产年报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2020930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学校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的部门和单位。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归口部门清查组、二级单位清查组、国有资产清查复核工作组、国有资产清查督察工作组。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 李琳琦

副组长:杨正清 赵  辉 陈永红 左小云 陈明生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资产清查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复核、汇总等项工作,成员如下:

 任:童悦

副主任:张传武、吕筱蕙、鲁先文

 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发展规划处相关人员。

(二)归口部门清查工作组

在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分工,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具体牵头组织所分管类别的资产清查,围绕资产清查报表及职能范围开展相应资产清查工作,相应的单位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具体分工如下:

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全校仪器设备、家具用具、土地、房屋(含出租出借)及构筑物、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清查,同时负责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协调。

2. 财务处牵头组织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财务账、资产收益收入、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的清查。

3. 办公室牵头组织档案、陈列品、文物等项目的清查。

4. 图书馆牵头组织全校图书资料、数字资源的清查。

5. 科研处牵头组织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清查。

6.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牵头组织在建工程的清查。

7. 审计处牵头负责学校资产清查过程的专项审计工作。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清查小组名单要求在1015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三)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资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党政办公室主任、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资产管理员(保管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在归口管理部门清查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占用使用的设备、家具等各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问题等做出书面报告并报归口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审核。各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的各类资产数据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人员名单于1015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四)国有资产清查复核工作组

  : 童悦

副组长:张传武、吕筱蕙、鲁先文

  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发展规划处相关人员。

国有资产清查复核工作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做好各部门、二级学院国有资产清查的复核工作,并对各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评价。

1小组:负责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组长:胡朝霞

成员:李文垒、王力、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

2小组:负责教育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生物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组长:储昭霞

成员:史太波、陈超、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

3小组:负责电子工程学院、图书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组长:童悦

成员:徐俊、王月满、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

4小组:负责计算机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办公室、保卫处、关工委、就业创业工作处、学生处、审计处、教务处、团委。

组长:阮宜杰

成员:姚国任、林晓波、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

5小组:负责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科研处、财务处、工会、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组长:刘方中

成员:刘  曦、唐函俏、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

6小组:负责核对清查全校的房屋及构筑物。以固定资产清查为基础,以学校实际存在的房屋及构筑物为对象,逐一比对,核查其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价值、使用情况等信息。

组长:刘方中

成员:胡皓月、李文垒

7小组:负责核对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应收款项类、净资产类,核对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长期挂账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

组长:张传武

成员:胡朝霞、陈玉凤、范 

(五)国有资产清查督查工作组

具体负责督查国有资产清查过程中瞒报、漏报、不按要求整改、不按时报送清查结果等事宜。

  长:罗 

  员:李秋平  王 力

四、时间和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从2020920日开始,20201230日完成。

(一)准备阶段(2020920日至930日)

1. 成立资产清查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 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3. 资产清查办公室学习有关政策性文件等。

4. 召开全院资产清查动员会(参加人员:各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各工作人员、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全体人员)。

(二)盘点阶段(920-1120日)

采取部门自查、国有资产清查复核工作组复查结合的原则。各部门要在进行实物盘点时应认真进行清点,保证本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实物均被清点。在各部门完成盘点工作后,由清查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盘点工作进行复核,确认盘点结果,确保盘点工作质量。

1、各部门自查(2020920日至20201025日)

由各部门主管资产领导总负责,资产管理员、各科室(实验室)负责人担任资产清查员,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资产清理、盘点,于1025日前向资产清查办公室报送资产清查结果。

1)各部门根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发的“固定资产清单”进行固定资产自查。自查时应核对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是否正确,不正确的要必须“固定资产清单”中修改,并在淮南师范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确保资产信息准确、完整。确保做到“一物一卡”、卡片信息的资产名称、价值、分类、自用和出租出借、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人级别等准确。

2)清查时,如帐物一致,请在清查结果栏中标标注“在用”,并立即在仪器的统一位置张贴仪器设备标签。要确保每一间房内的仪器设备都有仪器设备标签;账物一致时,还要调查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实事求是地在仪器设备使用状态栏中填写“在用”“闲置”“待报废”等信息。

3)清查时,如有帐无物,请在清查结果栏中标标注“盘亏”。“盘亏”一定要慎重,经过多方努力后找不到才可界定为盘亏,盘亏资产一定要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并说明原因。

4)按规范要求清查后,如发现有资产不在“固定资产清单”中,则判定为有物无账,将该资产的详细信息登记在“固定资产盘盈表”并分析形成盘盈的原因。

5)固定资产自查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所属的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固定资产资产要落实到具体保管人,由责任人亲自签名,真正做到“谁用谁管”;固定资产的存放地信息需精确至具体校区楼宇房间;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标签信息必须一致,如若尚未粘贴固定资产标签或信息不一致的均必须在“固定资产清查表”中标注,并立即粘贴固定资产标签或更换固定资产标签。

6)涉及货币资金、存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部门和二级学院同时也必须按相关表格要求完成其自查工作。

7)“固定资产清单”、“淮南师范学院固定资产盘盈表”、“淮南师范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盘盈盘亏说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纸质版材料经党政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025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行政楼427),电子版发刘曦老师电子政务。

2.国有资产清查复核工作组进行核查(20201029日至1120日)

国有资产清查复核工作组到各部门、二级学院进行复查。国有资产清查复核工作组在各部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对各部门、二级学院国有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重点审核使用人(保管人)签字情况、资产存放地情况及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予以纠正,进行补登,并由各部门、二级学院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

(三)账账核对阶段。(1121-121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财务处按复查后的国有资产清单与财务处的价值账进行核对,确保做到账账相符。

(四)问题处理阶段。(1211-1220日)

汇总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历史遗留或疑难等问题,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资产清查办公室在召集相关部门会商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五)汇总处理阶段。(1221-1230)

资产清查办公室对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国有资产清查报告,清查报告经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批准审定后后,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并按程序进行账务调整,保证资产账实、账账相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强化督导。各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主要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资产清查工作推进情况及清查质量作为2020年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强化应用。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把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作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的新起点,认真总结和梳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盘活存量资产,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共享共用,提高学校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