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方案设计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一次)
淮南师范学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方案设计编制的被邀请供应商应在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9月3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TY-20200910
项目名称:淮南师范学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产教融合创新中心方案设计编制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人民币113.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3.5万元
采购需求:淮南师范学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校园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设计周期:4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供应商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承诺)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
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师范学院公寓楼1号楼2单元2201室)
方式:邮箱发送,或者自带U盘至代理公司拷贝。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行政办公楼412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0年9月3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行政办公楼4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授权委托人必须佩带口罩,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南师范学院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泉山校区
联系方式:0554-6863661、6863618 项目联系人:张明志、王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师范学院公寓楼1号楼2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0554-6666288 项目联系人:赵明娅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淮南师范学院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泉山校区 联系方式:0554-6863661、6863618 项目联系人:张明志、王勇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师范学院公寓楼1号楼2单元2201室 联系人:赵明娅 电 话:0554-6666288 |
3 | 项目名称 | 淮南师范学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产教融合创新中心方案设计编制 |
4 | 项目地址 | 项目位于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内东北区域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6 | 招标内容 | 淮南师范学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校园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7 | 采购最高限价 (控制价) | 最高限价为113.5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中标后投标报价不予调整。 |
8 | 设计周期 | 45 日历天 |
9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6 | 投标响应文件响应 | 投标人需要对本次采购人所需服务完全响应(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 |
18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9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无需投标保证金 |
20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2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本采购文件规定 |
23 | 投标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标书正本份数 1 份;副本份数 4 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U盘一份随正本封装。信封封袋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并注明“2020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
24 |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 | 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行政办公楼412会议室 |
25 | 是否退还投标响应文件 | 否 |
2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 |
27 | 开标程序 |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到场的投标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则只查验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则查验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不得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
28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标小组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淮南师范学院依法组建 |
29 | 是否授权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 | 否 |
30 | 评标原则及办法 | 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进行。评审小组将按照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议,评议过程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
3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无需履约保证金 |
32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3.5万元。 |
3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 2、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会审及评标过程中发生的评审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随招标代理费据实另行支付。 |
34 | 付款方式 | 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支付合同款的20%作为定金;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调整和可研报告编制所需的初步方案设计图,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完成全部方案设计内容,提交的校园规划总平面图和项目设计方案(文本)通过淮南市规划部门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 |
35 | 其他要求 |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注:采购文件中如有不一致之处,按如下顺序认定:招标公告>须知前附表>采购需求>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概况及设计需求说明
项目名称:淮南师范学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产教融合创新中心方案设计编制
拟建设的淮南师范学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产教融合创新中心,主要建筑为5层,塔楼为15层,按综合体设计,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项目包括两大功能模块,一是科技创新中心与研发中心,包括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模块、产教融合与技术创新模块、科技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模块;三是创新创业中心,包括大学生众创科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内东北区域
三、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淮南师范学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产教融合创新中心校园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建筑方案设计及其相关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方案设计(文本)和校园规划总平面图需确保通过地方规划部门的审批,并根据相关要求需进行设计方案的完善、配合后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设计合同约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相关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建筑方案设计(需有两套方案供选择),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全部设计咨询服务内容。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小组成员必须专业配套,满足本项目需求。
2、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方案设计、规划调整及审批工作,具体包括项目论证会、专家评审会、规划委员会审批会等。
3、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方案设计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按投标承诺、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交成果。
4、设计人员对方案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招标人(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5、中标人提交的各阶段成果及最终成果应包括文本、图件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含所有成果文件,用Photoshop、PowerPoint、Word、AutoCAD软件制作,提供备份光盘一份,甲方拥有该成果的使用权;方案阶段中标人提供的方案文本不少于6套和电子文件1份,
6、具体设计要求:
6.1设计图纸及说明应完整、清楚、明确、齐全。设计中选用的设备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纳应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便于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成本投入(不能超本工程投资估算),优化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合理降低工程消耗。
6.2、规划调整包括区位分析、总平面图、鸟瞰图、现状分析等。
6.3、建筑设计方案须包括详细的总图(平面图、鸟瞰图)、建筑(平立剖)、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设计方案以及室外道路和景观绿化设计方案等。其设计深度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且须确保通过地方规划部门审批。
6.4、中标人应与招标方紧密配合,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招标人要求, 同时:
a.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划调整设计深度及建筑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b、工程投资控制要求:在保证满足结构、功能、美观的基础上尽可能的节约造价。
c、设计质量要求: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文件及时通过有关部门的报批及审查。
d、设计进度要求: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设计人应和招标人具体协商分期出图时间。
e、项目设计班子的组成及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凡挂靠投标人的、临时拼凑的和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的,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合同将被中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换设计人员的,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调换。
f、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安排总设计代表提供与甲方的协调服务。及时解决相关事项。
g、派驻的设计班子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设计实际需要。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不称职的设计人员提出更换,中标人不得拒绝和拖延。
五、费用结算方式
设计咨询总费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付款方式、付款进度支付设计费用。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全部设计服务内容。
特别提示:本次招标的规划、方案等设计必须保证通过相关单位评审或审查。
六、电子版附件
项目区域地形图(电子版);
其他设计资料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招标人不承担提供资料应付的一切责任。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结果采用经双方谈判同意的最终报价。
第三条 采购人负责组织3人或以上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标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采购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小组应认真研究采购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小组依据采购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独立评审。
第八条 评审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投标响应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第九条 评标小组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
一、有效响应评审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 | 按照投标格式实质内容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的实质性要求 |
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信誉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设计周期 | 响应采购文件 |
备注:
1.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评标小组一律不负责进行核查确认。评标时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投标人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2.所有开标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需保证清晰易于辨认,若因为扫描件不清晰影响评标小组评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错误报价修正:
3.1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评标小组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报价关键漏(缺)项处理:
评标小组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核查,检查其是否存在关键漏(缺)报项,若存在关键漏(缺)报项,在评审时取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该项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加入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人报价进行调整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3.3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小组一致认定投标人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评标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一条 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
第十三条 评标后,评标小组应制作评标报告。评标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第十四条 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五条 评审结果
(一)、中标价格的确定
根据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过评标小组与投标人多轮谈判后最终有效报价的原则确定中标价格。
(二)、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评标纪律
第十六条 评标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采购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上级主管部门。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投标人或服务商。
2.5服务:系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检测、物业管理等。
2.6近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7业绩:系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安装)完毕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人代表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勘察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不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7.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小组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等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合同标的转让
9.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载明。
10.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构成
11.1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1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11.1.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11.1.3第三章:采购需求;
11.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1.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1.1.6第六章:采购合同;
11.1.7第七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11.1.8采购人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4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采购文件的修改
12.1任何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内提出。
12.2采购文件的修改(如有)将在淮南师范学院网站或电子邮箱形式通知投标单位,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通知的文件资料投标人没有自行关注和下载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站、会员系统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的通知或上传文件为准。
12.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13.投标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13.1投标响应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
1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3.6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如有)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13.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8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
14.报价
14.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4.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4投标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服务周期、现场条件等因素,一旦中标将不予以调整。(谈判过程中的多轮报价除外)。
14.5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4.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投标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3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以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4投标响应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保证金
16.1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7.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
17.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7.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8、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纸质标书正本份数 1 份;副本份数 4 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U盘一份随正本封装。信封封袋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并注明“2020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19、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19.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20、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评标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1、投标响应文件的完整性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上传至系统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评标
22.1、开标
22.1.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可派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3.1.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评标纪律;
(2)介绍到会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23.2、评标
评标小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3.2.1.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23.2.1.2、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小组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24.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不能满足项目安装调试期限要求的;
(3)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5)其他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
(6)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
26.定标
26.1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
26.2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2.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6.2.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26.2.1.2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26.2.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6.2.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6.2.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6.2.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6.2.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2.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6.2.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2.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6.2.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6.3采购人将在发布评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7.中标通知书
27.1采购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
27.2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中标服务费
28.1中标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2如果中标人未按照须知前附表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9.履约保证金
29.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9.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9.3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示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超过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0.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人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0.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0.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1.验收
31.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1.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1.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
32.未尽事宜
32.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3.解释权
33.1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
合同文本及主要条款
三、工程设计周期
合同总价(小写) 万元人民币(大写) 。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5.3.4设计文件应由投标时承诺的项目人员按专业签字。
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市政道路设计规范要求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3天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以项目进行立项开始,至施工图设计及通过相关的评审工作为止,设计人需要提供设计服务内的所有内容。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3天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3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3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3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无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文本文件为doc格式,图形文件同时为dwg及jpg格式。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7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3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在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完成后3天内,向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图审机构报审设计文件,设计人必须按图审机构要求办齐图审手续,并在图审意见出来后3天内修改完善图纸。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1天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因市场变化、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工程设计费变化的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2)因报价时采用的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考虑不足,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调整方案,造成费用增加的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3)为保证设计质量采取的所有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不论发包人是否同意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除因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以及按合同约定可以调价的内容外,其余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格。
(2)设计费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支付合同款的20%作为定金;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调整和可研报告编制所需的初步方案设计图并提交至甲方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通过甲方审查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提交的校园规划总平面图和项目设计方案(文本)通过淮南市规划部门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7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7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图纸、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上述权力设计人仅限于本工程使用,设计人不得外借或转让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中标人方案视为投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等同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承担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无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无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需设计人承担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出具书面证明后从设计款中扣除,发包人只需书面通知设计人。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设计人延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将向发包人承担每天2000元的违约金。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款的3%(不包含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合同总价款的30%。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设计任务,设计人需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设计合同 。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7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30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补充条款(如果没有,填“无”): 无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设计方案内容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勘察设计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方案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市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全过程和后续等全部配套设计咨询服务。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方案设计、地质勘查、施工图设计等三个阶段。
三、设计方案内容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招标人和专家意见调整并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和验收等设计咨询服务(实际设计范围和面积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丈量项目区及项目区内农田矢量坐标,为上图工作打好基础,并配合做好发包人要求的相关任务。
特别约定:
1.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2.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不得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3.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且不收取工本等费用。
第六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致:(采购人)
1. 经现场踏勘和研究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就上述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其中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设计周期为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 天,我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包括公告、采购需求、采购合同等)的各项要求。
2.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
3.我方委派 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直接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
4.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 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我方以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 元的投标保证金。
8. 在此我方郑重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人员,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本单位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 |
投标保证金数额 |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元):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元): |
设计周期 | |
备注 | |
投标人公章:
注: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服务、税费等所有本项目所需的费用。
格式3、法人代表授权书
(采购人):
(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手 机:
电 子 信 箱:
附:身份证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正反面
格式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网址 | |
组织机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格式5、信誉要求:
致:
我公司 (供应商)承诺无以下行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格式6、设计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包含目录)
格式7、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保证在资格审查及评标过程中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弄虚作假行为。不存在克隆证件、挂靠、出借(卖)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及标后监管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克隆证件、挂靠、出借(卖)资质等行为,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进行赔偿;
二、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无行贿犯罪,且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或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我方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我方承诺已经仔细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我方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有要求,我方有承接此项目的能力,可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如因我方给采购人或项目造成影响的(被投诉、或被采购人上级领导、上级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通报、批评、问责等情形及导致中标后项目成果达不到招标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无条件更改,更改后需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人全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全部由我方承担。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添加的其他承诺)
以上任何承诺出现问题,我方自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并全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且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或质保金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我方,且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全部由我方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其他投标人中递补选择中标人。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8、投标人资格证明及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应仔细查看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及采购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确保提供齐全。
格式9、最终报价或第二次报价表
最终报价或第 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
最终投标报价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是否响应 付款方式 | 是□ 否□ (划√) |
设计周期 | |
其他说明 (是否响应招标人要求) | |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页<最终报价书>由谈判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依谈判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谈判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内,请准备不少于三张),该表供谈判现场报价使用,打印该空表用于现场最终报价。考虑投标报价的方便,谈判供应商在填写的最终承诺报价为合同总价,完成本项目交钥匙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