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楼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函(编号:XC2020-31)
尊敬的投标人:
我校需采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一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投标人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6月30日9:00时前,向我校作出一次性报价(新冠疫情防疫期间,报价函加盖公章后扫描并传送至电子邮箱9154341@qq.com),该报价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被询价的投标人可以不对我校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所有采购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维保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5、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将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汇入我校指定账户,合同服务期内,每6个月支付合同款的50%。服务期满后,所维保产品无质量问题1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
服务名称 | 数量 | 招标技术参数 | 价格(元) |
楼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 | 1 | 确保系统设备日常运转正常图书馆26019.8 m2、实验实训楼34380 m2、二食堂22316.8 m2、教学楼F楼17607.2 m2按规定必须由消防维保资质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并且每年的维保合同、巡检维保记录和月检测报告,每季评估报告(包括第三方评估一次),都要留存一份,交到消防救援支队备案一份。详见服务清单 | |
三、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1年,如服务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
四、技术支持及服务承诺
被询价投标人应就以上服务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在报价函中作出承诺。
五、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淮南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泉山校区行政办公楼431室)
联系人:王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0554-686361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6月23日
淮南师范学院楼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清单
1、中标人接受我校的委托保障淮南师范学院图书馆、实验实训楼、二食堂、教学楼F楼建筑内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顺利通过各级消防业务主管部门检查。
2、中标人根据维保合同的要求和我校的特别要求积极履行维护保养工作,每次维护保养或紧急排障后做好有关记录工作,并由我校签字确认。
3、发生消防系统设备、部件故障中标人免费维修。需更换设备、部件的价格应报我校认可,中标人负责购货(确保合格产品)或者我校自购。已更换的设备、部件要有质保期并报我校签字确认更换日期。报警联动主机核心硬件部分的故障设备应于5个工作日内修复。主机外的故障应于3个工作日内修复。若确系无法修复的故障(已坏)报请我校确认后外购更换。
4、中标人对消防系统设备每周定期巡查,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5、中标人每月向我校申报对消防系统进行单项检查,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6、中标人每月向我校申报对消防系统进行联动检查,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7、中标人人员在我校维护保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校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中标人承担派遣人员的安全责任(发生人身安全、机电设备事故责任自负)。
8、每年四次全面性的对消防报警系统进行消防专业测试(如加烟、消防联动等)具体操作时间须和我校共同协商后确定,并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9、提供电话号码24小时内的紧急服务,保证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白天4小时内夜间6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做好每次维修记录向我校申报签单认可。
10、中标人负责对我校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1、中标人维修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应确保所维保的消防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如遇公安消防专业人员来校检查发现系统存在不合格项需整改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维保合同范围内或非维保公司所造成的)。
12、中标人负责提供具体维保细则方案
淮南师范学院服务采购投标人报价函
致:淮南师范学院
关于本次采购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单位询价采购函,决定报价。
一、报价表
服务名称 | 招标技术参数 | 投标响应参数 | 总价 | 质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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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应包括设备、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有关服务和所有税费等在内。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开展维保服务。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备注
1、我公司理解最后的成交价不一定是最低报价;
2、我公司了解贵单位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服务清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地址: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