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3-18   浏览次数:1383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校组发〔20163号)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现将2020年发展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将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校组发〔20163号)各项要求,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正确把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条件,准确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程序,把细则规定贯彻落实到党员发展的每一个环节步骤之中,进一步查缺补漏、规范提高,做到记录详细、完备,使发展党员工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二、提前谋划加强指导

为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在上级还未发布2020年党员发展指导计划前,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根据前期制定的2020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提早谋划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迅速启动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尤其是毕业生党员发展,需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

半年发展党员数原则上维持在全年党员发展计划数的三分之一,下半年发展党员数根据上级指导计划数与上半年已发展数之差确定。各二级党组织要立足实际,通盘考虑,衡量把控上、下半年发展数。正确处理好控制总量与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与发挥作用的关系,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加强在教职工,尤其是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三、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要把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二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的把关作用,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要结合实际列出政治上不合格的具体清单,那些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那些功利思想严重,利益面前只为自己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那些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那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决不能发展入党。

四、压实责任严格程序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责任,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做细做实日常培养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政治审查、组织审批、入党宣誓、按期转正等入党基本程序,自查和整改入党程序及材料层层加码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帮助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要贯彻落实党员发展初审工作,对所有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并签字后报送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将纳入党建考核指标。

五、科学规划时间安排

各分党委、党总支应当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尽量避免年底集中发展。上半年新发展党员要在6月初完成,6月中旬完成党员信息系统录入维护,下半年新发展党员要在12月初完成,12月中旬完成党员信息系统录入维护。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党员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及时、准确更新党员信息。

六、严肃工作纪律

学校党委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列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验收的重点内容,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特别是党员发展材料多处不规范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将予以通报。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