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授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879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部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厅属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部门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69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开展教授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本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仅限于由教授四级竞聘教授三级岗位人员,最终聘任人数根据我校目前教授三级岗位空岗情况确定。

(二)四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本次暂不开展,适时分批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淮南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的组织领导工作,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教授三级岗位数量,结合各二级学院教授三级岗位竞聘申报情况,组织实施教授三级岗位聘用、考核和合同管理等工作。接受并处理岗位设置及聘用过程中相关单位及个人提出的有关聘用、考核等事项的申诉。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基层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基层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单位党政领导、教职工代表组成,工作组人员名单需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其主要职责是:接受教师竞聘申请,根据教授三级岗位的竞聘条件,向学校推荐晋升教授三级岗位的人选。

三、教授三级岗位竞聘条件

(一)受聘正教授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1-13项中2项;受聘正教授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符合下列条件1-13项中3项。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2.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3.取得一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4.省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实验实训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等省级质量工程团体类项目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

5.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省级重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6.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中心负责人。

7.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8.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或在一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

9.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10.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

11.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前2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第1名)。

12.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

13.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高校优秀青年人才。

(二)受聘正教授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下列条件1-10项中的1项,可不受聘任年限限制。

1.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长江学者。

3.皖江学者。

4.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并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且取得阶段性成果。

5.省学术与技术头人后备人选,并主持二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且取得阶段性成果。

6.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并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且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或在一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

7.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8.获一类科研奖励(前5名)、或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

9.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

10.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2项,其中二类以上科研课题一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聘用申请表》,并提供有关业绩和成果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审核

各二级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竞聘人员条件进行审核,竞聘人员的业绩成果原件须报送教务处或科技处审核。二级学院为竞聘人员填写详细的考核(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及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进行投诉或申诉。

(四)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各二级学院和受聘人各执一份,人事处存档一份。

五、有关要求

(一)任职年限和业绩成果统计时间均从评聘为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各二级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做好竞聘人员相关业绩成果初审、汇总和推荐工作,推荐意见包括工作量、工作表现与业绩考核,务必真实、详尽。

(三)任现职期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竞聘。

(四)凡在外进修及攻读学位人员、公派出国人员、短期病、事假、产假人员,各部门应及时通知本人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受各类刑事处分,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无明确结论的人员暂缓聘用。

六、材料报送

  (一)1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基层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人员名单;

(二)3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竞聘人员申报材料:《聘用申请表》及业绩成果支撑材料、《拟聘用情况汇总表》、推荐意见。

联系人:高彦花,电话:6863708,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1.淮南师范学院教授三级岗位聘用申请表

2.淮南师范学院教授三级岗位竞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淮南师范学院

                                         2019年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