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组发〔2016〕2号《印发<中国共产党淮南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五项制度>的通知》中《中共淮南师范学院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和师生员工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和校发〔2016〕14号《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干部联系基层和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
在职党代表和处级干部
二、要求
1.每名在职党代表根据《实施细则》第二条 “每名代表联系3-5名普通党员和师生员工,重点联系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和师生员工。”的规定填写表格(见附件1),并根据文件的第三条、第四条开展工作,每次联系情况做好记录,撰写个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
2.每名处级干部根据《实施意见》中“党务部门处级干部联系一个学生党支部(或者一个党员工作站),帮扶一名困难学生;行政部门处级干部联系一个班级(或一个实验室、学生宿舍),帮扶一名困难学生。”的规定填写表格(见附件1),并根据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每次联系情况做好记录,撰写个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
3. 同时为党代表和处级干部的按表格中要求填写(见附件1),撰写个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部门《淮南师范学院党代表、处级干部联系基层和服务对象安排表》(纸质盖部门公章)及个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纸质本人签名,是党代表的要注明)(800字以内)于12月19日(周三)下午下班前交送行政楼505室。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面打印,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小四,行距固定值22磅。)统一交送。
联系人:王伟 电话:6863623
特此通知
附件:
1.淮南师范学院党代表、处级干部联系基层和服务对象安排表(2018)
2.2018年个人联系基层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模版)
附件.rar
淮南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