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淮南师范学院党代表、处级干部联系基层和服务对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91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组发〔20162《印发<中国共产党淮南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五项制度>的通知》中《中共淮南师范学院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和师生员工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和校发〔201614号《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干部联系基层和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

在职党代表和处级干部

二、要求

1.每名在职党代表根据《实施细则》第二条 “每名代表联系3-5名普通党员和师生员工,重点联系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和师生员工。”的规定填写表格(见附件1),并根据文件的第三条、第四条开展工作,每次联系情况做好记录,撰写个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

2.每名处级干部根据《实施意见》中“党务部门处级干部联系一个学生党支部(或者一个党员工作站),帮扶一名困难学生;行政部门处级干部联系一个班级(或一个实验室、学生宿舍),帮扶一名困难学生。”的规定填写表格(见附件1),并根据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每次联系情况做好记录,撰写个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

3. 同时为党代表和处级干部的按表格中要求填写(见附件1),撰写个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部门《淮南师范学院党代表、处级干部联系基层和服务对象安排表》(纸质盖部门公章)及个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纸质本人签名,是党代表的要注明)(800字以内)于1219日(周三)下午下班前交送行政楼505室。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面打印,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小四,行距固定值22磅。)统一交送。

联系人:王伟   电话:6863623

特此通知

 

附件:

1.淮南师范学院党代表、处级干部联系基层和服务对象安排表(2018

2.2018年个人联系基层和服务对象工作小结(模版)

附件.rar 

淮南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