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8-22   浏览次数:116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升党员队伍质量和党组织的组织力,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的通知》(皖组办字〔201826号)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现对我校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排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排查内容

1.执行发展党员计划情况。重点是:发展党员计划不精细、不精准问题。

2.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情况。重点是:在高知群体、少数民族等重点群体发展党员力度不足情况。

3.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情况。重点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做实政治审查和教育培养等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防止和解决唯程序发展,忽视思想教育、谈心谈话等制度不落实、政治审查不严肃不认真、组织入党宣誓不及时、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以及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等情况。

4.落实领导责任、晚上保障措施情况。重点是: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建立组织员工作机构、配备组织员、保障工作经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等情况。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全面排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围绕调研排查内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顾、深入排查。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找准查实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党委组织部将结合有关工作,适时对部分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以适当形式通报。

2.集中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遵循党章要求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从严从实、个案分析、区别对待、稳慎处理的原则,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做到准确定性、精准处理。对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特别是未及时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等问题,要切实摸清底数,区分情况,抓紧研究解决。对没有参加过入党宣誓的党员,可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入党宣誓活动;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要在批准期入党后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不能拖延。对于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的,经党组织考察,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3.巩固提升。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结合排查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检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抓好落实,全面深入开展调研排查,既要了解面上情况,又要解剖麻雀,掌握准确数据。

2.加强督促指导。要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解决办法,着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3.严格纪律要求。在调研排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违规违纪问题,要紧盯不放、立行立改,态度要严肃,行动要迅速,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严格工作要求,对出现偏差的要及时纠正,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发展党员工作变形走样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批评,督促改正。调研排查的情况、数据、案例一律不宣传、不报道、不上网,不向社会公布。

调研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相关统计表》(见附件),93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淮南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相关统计表

淮南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相关统计表.xlsx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