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皖组通字〔2018〕14号)要求以及《淮南师范学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分工一栏表》安排,院(系)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推动。请结合《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校组发〔2016〕29号)、《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校组发〔2016〕30号)和《关于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校组发〔2018〕19号),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9月底前制定完成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