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0-15   浏览次数:603

校纪委,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工会、团委,各行政处级单位: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意见》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使用说明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5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厅〔201849号)、中共安徽省纪委办公厅转发《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皖纪办〔2018158号)和中共安徽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皖纪办明电〔20183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学校学习贯彻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对条例作修订,与2015年的修订一脉相承,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党中央在十九大后再次修订条例,是实现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的生动体现,充分展示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有利于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使我们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更好担当起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环节,结合开展三查三问,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实,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加强学习教育,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新修订的《条例》为主要内容,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党的纪律教育。要将《条例》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党校教育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带头示范。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强化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每个党员逐条学习、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自觉遵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移动多媒体等现代传播平台,以新颖的视角、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做好条规解读阐释工作,形成声势、掀起热潮,营造自觉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贯彻执行,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查摆问题整改和以案促改、整肃立规工作,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要突出将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查三问的指导意见(试行)》及配套问责办法,与严格执行《条例》结合起来,围绕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以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依据“六项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具体学习安排

(一)学习测试对象。2018年度学习测试对象为党员干部。

(二)学习测试内容。《条例》原文及相关释义、学习问答。

(三)学习测试方式。学习测试对象可通过访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站或下载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关注使用安徽纪检监察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手机、电脑输入网址等方式,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根据页面提示以真实信息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学习测试(具体操作见附件)。点击在线学习按钮进行学习,点击在线测试按钮,进入测试环节,测试页面将随机组合出20道选择题,答题结束自动生成成绩,60分为测试合格;如未通过,可选择重新答题,直至合格为止。答题成绩自动计入平台我的成绩中。

(四)学习测试时间。1025日前所有学习测试对象完成网上注册,1210日前所有学习测试对象至少要参加并通过1次以上在线测试。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在抓牢抓实上下功夫。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测试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抓住《条例》学习测试的契机,用好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开展党纪法规常态化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确保学习测试对象在平台的注册率达到100%,纪检监察干部测试合格率达到100%,党员干部测试合格率不低于80%

(二)精心组织,在强化指导上作文章。此次开展《条例》学习测试,不仅是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的集中检测,也是对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运行情况的初次校验。纪检监察部门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条例》学习测试工作落到实处。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学习测试工作的组织发动,切实将任务明确到人、分解到位。

(三)加强督查,在确保实效上求创新。联络员要及时了解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测试进展情况,做好督促检查。校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成立督查工作组适时开展督查,通报各单位学习测试情况,鼓励各单位运用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组织个性化学习测试活动。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机关各支部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条例》学习测试督促工作,并于1016日前报送至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