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启用及规范使用校徽、校名应用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550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突出学校办学定位,彰显发展特色,更好地树立学校文化形象,学校组织专家对原有校徽、校名标识进行了规范,校徽、校名应用标准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并于即日起正式启用。现就新发布的校徽、校名应用标准及其规范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徽校名应用标准及设计说明

见附件

二、校徽校名应用标准使用原则及要求

1、学校和各单位网站,新制作的办公用品、会务用品、宣传品、教学资料、会议材料、旗帜、徽章、证书、证件等物资,如需体现学校校徽、校名的,必须按照要求使用新发布的标准校徽、校名。

2、各单位在使用新发布的校徽、校名时,不得自行更改校徽图形、比例、色彩、字体和组合方式等;不得自行更改校名字体及其组合比例。

3、新发布的校徽、校名标识作为学校无形资产,未经学校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学校徽志进行违纪、违法活动。

4、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均应维护学校校徽、校名标识的权益,防止学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故意侵犯者,学校将严肃查处直至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5、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徽、校名应用标准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请全校各单位切实做好新发布校徽、校名应用标准的宣传使用工作,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新老校徽、校名标识的更新替换。校徽、校名应用标准图可长期从校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淮南师范学院校徽校名应用标准及设计说明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