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党委中心组2016-2017学年度第1学期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20   浏览次数:436

 

校纪委,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院工会、团委,各行政处级单位:
《淮南师范学院党委中心组2016-2017学年度第1学期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9月13日经学校党委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要按照《淮南师范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好学习活动:根据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意见,认真制定与本党组织实际相适应的学习计划安排。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成员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政领导、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政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组成。机关党总支中心组成员由总支委员组成、必要时可以扩大到各党支部书记或机关正处级干部。后勤直属党支部中心组成员由支部委员组成。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总支宣传委员或党政办主任担任。中心组学习要指定领学人或发言人,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记录制度,中心组成员要用统一的记录本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确保学习任务完成,学期末学校党委将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考评办法(试行)》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学习检查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计划及中心组成员名单请于9月23日前通过电子政务报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中心组学习活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可随时报送,党委宣传部将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淮南师范学院党委中心组2016-2017学年度第1学期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