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苑教师公寓楼各位购房户: 我校东苑教师公寓楼已达到交房条件,经学校研究现将交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房办法 实行“先交余款,后交住房”方式交房。即每位申住人携带购房协议,先到财处务处收费科一次性缴清购房余款和每户燃气开户费2070元(缴款通过银行卡划扣),并领取缴费收据。然后到资产处房产管理科,凭缴费收据和购房协议书签字领取住房钥匙。 二、办理时间 2015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期间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通知各位购房户及时办理交房手续,如申住人未能按规定足额缴纳所有款项,则不能交付住房。 2、依据2014年1月7日《淮南师范学院教师公寓有关问题解答》,校外教职工公寓物业管理按所在小区管理规定实行社会化管理。 淮南师范学院 201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