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锦亮等工作调整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8-06   浏览次数:1100

各单位、各部门:

党委决定:

廖锦亮在办公室秘书科工作,享受副科级待遇;

朱芳在办公室综合科工作,享受副科级待遇;

李淑华在办公室档案室工作,享受副科级待遇;

吴元锋在财务处综合科工作,享受正科级待遇;

刘曦在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工作,享受正科级待遇;

卢伟在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享受副科级待遇。

以上人员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