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和安徽省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24   浏览次数:584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国和安徽省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申报评选工作,确保推荐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入选“五个一工程”奖,特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文艺作品。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本次可申报作品门类(共六项)有: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评选范围为201261日至2014531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每项门类申报推荐的作品数量不限。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资格审定,将拟申报作品的基本信息(作者、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作品名、作品门类等)及作品原件一份于55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盛毅,电话:6863631。
 
                          党委宣传部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