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人事部门党员干部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2-21   浏览次数:692

 

各党总支:
根据中央组织部决定,自2012年1月开始,将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发送范围逐渐扩大至全国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人事系统党员干部。为做好手机号码采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和组织、人事部门党员干部。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有关数据填报完成后,请以总支为单位,于2014年2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许寅寅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手机号码采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解释,按时落实任务。
2、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手机号码采集统计表,准确填报各项信息,确保手机号码等信息不遗漏、无差错。
3、及时更新。要随时报送采集对象变更后的手机号码。
4、确保安全。要制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手机号码等信息采集、更新、录入、导出、报送工作制度,加强各环节安全保密管理,确保手机号码不泄露、不被冒用和盗用。
 
 
党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