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八项公开承诺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8-14   浏览次数:1642

 

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向全校师生和全社会公开承诺: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能力。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师生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措施反映群众意愿、符合基层实际。
三、带头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于担当。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
四、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规范各类评估、检查、表彰、达标活动,没有实际作用的一律不搞;简化接待,未经批准不参加剪彩、奠基和庆典等活动。
五、带头厉行节约。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严格控制并公开“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待遇规定,不高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不搞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坚决反对奢靡享乐、铺张浪费。
六、带头依法治校。坚持从实际出发,按教育规律办事。不随意盲目决策,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指标,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充分调研论证。
七、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淮南师范学院院长工作规则》,凡涉及人事调整、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分配、重大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切实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
八、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会员卡和贵重物品,不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凭关系用人。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淮南师范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同志一定以更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以更实举措解决问题、以更严要求改进作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作表率。
以上承诺,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