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提任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24   浏览次数:1058

 

校纪委,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院工会、团委,各行政处级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学校将集中对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2年新提任的处级干部。
二、考核时间
按照试用任职时间,试用期满即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按干部个人自我总结、单位鉴定、纪委审查、组织考察等四个环节进行。
1.被考核对象需在试用期满前完成试用期自我总结,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表》相应栏(见附件)并交所在系、部领导。
2.各系、各部门领导对本单位被考核对象进行试用期考核鉴定并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表》相应栏。
3.纪委对考核对象进行党风廉政方面的审查并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表》相应栏。
4.组织部派出考察组,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并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表》相应栏。
四、考核结果
组织部将汇总考核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胜任、不胜任两档。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聘)职务,一般按试任(聘)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取消试用期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五、考核要求
对新提任干部实行试用期考核是加强干部监督,把好入口关,提高任用干部质量的重要途径。组织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考核工作。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提任干部的试用期考核工作。广大干部群众对被考核对象和考核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与组织部联系。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3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