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31   浏览次数:1080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院重点学科建设,推动学科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淮南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重点学科考核评估的对象包括校级重点学科(A类)、重点建设学科(B类)和重点培育学科(C类)等三类。
第三条 重点学科考核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强学科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管理,鼓励形成错位竞争与发展的学科优势与特色,促进学科队伍结构优化,逐步提升学科科研能力和水平,实现学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最终实现以重点学科带动一般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体系,推动学校整体学科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四条 重点学科的考核评估工作,遵循“良性竞争、择优建设,分级考核、滚动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考核一次,建设期满进行评估验收,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 考核评估程序
第六条 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分为学科自评、专家组考核与评议、学术委员会审核等三个阶段。
第七条 考核评估前,各学科如实填报《淮南师范学院重点学科考核申报表》(建设期满填写“学科建设验收申报表”),学科带头人写出学科自评报告,并按要求整理支撑材料,学科所在系组织专家对依托本系建设的重点学科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第八条 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考核评估小组,通过听取学科带头人的汇报与答辩、查阅支撑材料,按照《淮南师范学院重点学科计划任务书》逐项对承诺完成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
第九条 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各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及得分情况及建设周期内应完成任务的进展情况,初步确定各重点学科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报学术委员会审核确定考核评估结果。
三、 考核评估内容
第十条 重点学科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科方向定位、学科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学科平台及条件建设、运行与管理机制等。
1.学科方向定位:定位是否更为准确,重点是否更为突出;是否形成了在省内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研究前景广阔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
2.学科队伍建设:学术带头人水平提升、学科梯队结构优化、学科成员学历与职称的构成情况;学科队伍水平、结构与学科研究方向的匹配情况;学科人员岗位年度考核情况;获得各种人才称号情况等。
3.科学研究: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立项、鉴定、获奖情况,学科组成员发表的论文、撰写的著作、获得的发明专利等,重点关注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和奖励、二类以上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专著、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学术交流情况等。
4.教学与人才培养:兼职研究生导师合作培养研究生情况;教学研究、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情况;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
5.学科平台与条件建设:学科组学习研究的设施条件和环境建设进展情况,科研试验条件建设情况,是否拥有适合于学科组学习研究的场地、办公设施及良好的环境,学科平台建设是否取得较大的进展。学科年度新增专业文献资料、学科网站建设及更新情况等。
6.运行与管理机制:各类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诸如:学科成员分工与岗位职责,内部学术交流制度,学科成员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制度,学科组成员年度业绩考核及奖惩办法,学科组例会制度等。
第十一条 学科成员考核:学科成员的考核评估,由所在系和学科带头人组织进行,学科内部必须制订相应的考核评估办法。
四、 考核评估结果
第十二条 考核评估结果在校园网上公布。对建设成效显著、达到上一级重点学科建设条件的重点学科,可以提前晋升为上一级重点学科;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重点学科予以通报批评、降低建设级别或取消重点学科称号。
五、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